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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鉴定步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7 09:06:08 人浏览

导读:

如果我们在生活或者工作中有因为某些原因而做出违法的事情,且直接危害到他人的财产生命安全,那么这就属于刑事案件范畴了。今天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看看刑事案件鉴定步骤,这样即使在遇到这样问题的时候,也知道大致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对于怎样去处理也知道怎么做更好。

  如果我们在生活或者工作中有因为某些原因而做出违法的事情,且直接危害到他人的财产生命安全,那么这就属于刑事案件范畴了。今天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看看刑事案件鉴定步骤,这样即使在遇到这样问题的时候,也知道大致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对于怎样去处理也知道怎么做更好。

  一、刑事案件鉴定步骤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刑事案件鉴定步骤

  二、什么是伤情鉴定

  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人身伤害程度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行为。在故意伤害类案件司法实践中,伤情鉴定结论对案件的定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乃至审判环节,当事人一方往往会对伤情鉴定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对伤情重新进行鉴定。申请伤情重新鉴定的知识点在法律、法规中分布较散。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1条规定:“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重新鉴定,为确保鉴定结论的质量,公安机关会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三、刑事伤情鉴定时间是多久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

  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3、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4、受理鉴定申请之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鉴定文书《公安机关鉴定工作规则》(公安部令第86号)第三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出具鉴定文书。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另有规定,或者侦查破案、诉讼活动有特别需要的,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鉴定单位另行约定鉴定时限。需要补充检材、样本的,鉴定时限从检材、样本补充齐全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于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应该有很多朋友都不太清楚,甚至连刑事案件是什么都不知道。所以这时候可以多看看法律快车小编上面说的刑事案件鉴定步骤,这样才能做到知法,也不容易犯法。此外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遇到问题不要自己去强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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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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