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刑事执行什么意思

刑事执行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06 15:16:11 0人浏览

导读:

所谓刑事执行,即刑罚执行,简称行刑,是指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根据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已经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
刑事执行什么意思
  •   大家都知道,如果有公民做出了违法犯罪的事情,触犯了刑法的话,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受到刑事处罚的,通常都会根据刑法的规定来判刑,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类型非常多,不同的犯罪量刑标准和刑事追诉期也是不一样的,很多人对刑事追诉期不太了解,那么刑事追诉期什么意思?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追诉期什么意思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诉期是指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时间限制,追诉期一般依据法定最高刑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

  •   【刑事执行的依据】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七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四)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责任编辑:伶俐

  • 刑事和解的含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在西方被称之为“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我们应该要了解到一些对于我们的社会来说是称为是常识的知识,否则就是不跟随社会的潮流,就是不愿意去了解我们选择这个复杂的世界,但是为了自己和我们以后避免更多的麻烦,了解一些称为常识的知识也是益处多多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1、程序标准。

      (1)自诉人具备起诉的资格,即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告人为已满16周岁、有责任能力的公民。

      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2)当事人情况清楚,包括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当事人...

  •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程序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和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由被害人向刑事自诉案件的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提交刑事自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第二百六十一条

    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

  • 出现在下列情况的抢夺可以免予刑事处罚:1、属于预备犯或者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核心内容:免除刑事处罚和无罪判决的执行是怎么样进行的呢?主要需要哪些必要的条件与及要求呢?按照法规的详文规定,这两种判决是需要当场释放被告人的,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条的规定,无罪判决分为两种,即“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和“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对于这两种无罪判决,人民法院都应当立即释放被关押的被告人。

      对于免除处罚的被告人,也应恢复其人身自由,撤销非关押性质的其他强制措施。同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建议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被告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刑事诉讼法》第0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