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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不予受理裁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9 17:17:21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自诉 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 1、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2、被告人死亡的; 3、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4、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的; 5、自诉人撤诉后, 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6、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7、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刑事不予受理裁定
  •   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证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国家规定了刑事申诉受理和不予受理的规定,也规定了哪些人可以提出刑事申诉以及刑事申诉的时效问题。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刑事申诉不予受理的条件?

      一、刑事申诉不予受理的条件  (一)对下列自诉案件的申诉,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1、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法院裁定驳回的;

      2、自诉人提供的证据不充分,法院裁定驳回的;

      3、自诉人撤回自诉后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法院裁定驳回的;

      4、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法院裁定驳回的;

      5、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法院判决后,又以追究其他侵害人责任为由提出申诉的;

      6、共同被害人在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后,放弃告诉权利,而对法院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申诉的;

      7、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的;

      8、自诉人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的;

      9、自诉人...

  •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听到老赖欠钱不还,但并不是所有的老赖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

  •   1.上诉的主体  有上诉权的人有:(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3)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判决、裁定时,应当明确告知有上诉权的人的上诉权。  特别关注: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没有独立的上诉权;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只有权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则无权上诉。  2.抗诉的主体  抗诉分为两种:一是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即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二是再审程序的抗诉,即对生效裁判的抗诉。  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抗诉的机关是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检察院。  特别关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上诉权。但是,如果其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检察院提出抗...

  • 下面我将针对“判决和裁定有区别吗”这个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

    判决用来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两者具体区别有如下几点:

    (一)一个案件在一个审级中一般只能有一个判决书;一个案件在一个审级中可以有若干个裁定书,也可以没有。

    (二)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三)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但只要是判决,均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

  •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应先了解不受理的原因。如果因不具备形式要件,且可以补救而受理,根据人民法院的要求,在限期内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被裁定驳回申请,则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行为“情节严重”: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

  •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注意如下问题:1、注意申诉时效问题,应当在规定的60日的期限内及时提出仲裁申请。2、申请形式上要采用书面形式,按规定提交申诉书,并且要依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3、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诉,不能自己随意选择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申诉时效,《劳动法》规定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仲裁申请,否则将会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如果当事人申请过企业调解程序,调解期间(最长不超过30日)可以扣除,申诉时效从调解结束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计算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时间,[page]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同义,也就是指有证据表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常理可以推断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要注意的是,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刑事立案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的案件没有依法立案,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的,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司法中的实际操作,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不报不立的案件。所谓“不报不立”,就是刑事立案主体已经发现并掌握了犯罪事实,本该立案,但由于缺乏控告、举报等材料而不立案。2、不破不立的案件。所谓“不破不立”,是指刑事立案主体对案情复杂,一时难以侦破的案件,不立案就开展侦查,待破了案再补立案手续。这种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3、应立而不立的案件。所谓“应立而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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