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知识 > 刑事抗诉 > 刑事审判上诉、抗诉的主体?

刑事审判上诉、抗诉的主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3 23:19:03 人浏览

导读:

1.上诉的主体有上诉权的人有:(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3)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

  1.上诉的主体

  有上诉权的人有:(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3)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判决、裁定时,应当明确告知有上诉权的人的上诉权。

  特别关注: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没有独立的上诉权;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只有权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则无权上诉。

  2.抗诉的主体

  抗诉分为两种:一是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即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二是再审程序的抗诉,即对生效裁判的抗诉。

  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抗诉的机关是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检察院。

  特别关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上诉权。但是,如果其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抗诉权,并不等于上诉权,不必然引起二审程序。

  提示:法律快车目前已是中国最大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之一,如果通过阅读法律知识无法满足您的需求,可以咨询上海刑事辩护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