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行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行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16:27:44 0人浏览

导读:

如果认为具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到我们的合法权益的话,是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很多人都不知道被告应该怎么确定,那么行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 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办法:如果当事人是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则被告是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如果当事人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且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则复议机关与原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如果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则复议机关是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
  •   如果认为具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到我们的合法权益的话,是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很多人都不知道被告应该怎么确定,那么行政诉讼的被告如何确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诉讼的被告如何确定

      1、行政复议案件被告的确认

      2、委托行政的被告确认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3、经上级机关批准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确认

      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或者生效需要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被告应是在生效行政处理决定书上署名的机关。

      4、派出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确认

      (1)如果派出机构没有得到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那么它就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以派出机构所在机关为被告。

      (2)如果派出机构得到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原则上,派出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以派出机构为被告。但是...

  • 在行政诉讼中应该这样确定被告:一般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为被告;如果是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则将其确定为共同被告;如果是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则将委托的行政机关确定为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
  •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那么行政诉讼管辖如何确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行政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1、一般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生自由的场所的...

  • 行政诉讼中如果有共同被告,且其管辖法院相同的,则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该法院起诉;如果管辖法院不同的,则当事人可以任意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诉讼撤诉后当事人还可以依法再起诉,但是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起诉,并且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如果当事人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向法院起诉的,则人民法院一般不予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第六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   对于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受理之后,要依法进行审理,给出判决结果,判决生效之后,当事人发现了新的证据,显示和判定结果存在很大矛盾的,可以申请重新审理,不过也是有期限的,那么行政诉讼再审申请期限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诉讼再审申请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   要想诉讼得到法院支持,就必须写好起诉状,诉状里要有明确的案由、请求事项等,只有有具体的案件由来,法院才好找到责任主体,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接下来,关于行政诉讼的案由怎么写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行政诉讼的案由怎么写

      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其确定方法如下:

      (一)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

      确定作为类案件案由的基本方法是划分案件的类别,以行政管理范围为“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为“别”进行构造。案由的结构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素:

      1、行政管理范围

      行政管理范围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领域。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行政案件案由的第一个要素,将行政案件初步分为“公安”、“工商”、“税务&rd...

  • 在行政诉讼中,下级人民法院或有关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审,但要符合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或者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