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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因病身亡算工伤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16:33:59 0人浏览

导读:

保姆因病身亡不算工伤。工伤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而保姆与与雇主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是雇佣关系,无法认定为工伤。所以保姆因病身亡不算工伤,无法进行工伤认定。那么保姆因病身亡算工伤吗?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保姆因病身亡算工伤吗
  • 保姆因病身亡不算工伤。工伤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而保姆与与雇主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是雇佣关系,无法认定为工伤。所以保姆因病身亡不算工伤,无法进行工伤认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保姆上下班受伤不算工伤。工伤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而保姆与与雇主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是雇佣关系,无法认定为工伤。但是即使无法认定工伤,也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日前审理一起工伤案件,一小吃店员工老杨上班杀鱼时吐血身亡,家属认为是工伤,而老板认为老杨死亡跟工作无关,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老杨死亡视同工伤,判令小吃店赔偿损失40万余元。

      具体案情:

      2008年3月,33岁的老杨由哥哥介绍,到一家小吃店打工,专门负责宰杀海鲜,月薪1400元,包吃住,但是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小吃店也没有为老杨缴交社保。2010年8月1日晚上10点半左右,正在上班的老杨突然大口大口地吐血,其他工人看到后吓了一跳,赶紧告知老板。老板拨打120,但老杨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8月2日,老板给老杨的哥哥1万元作为丧葬费,老杨家属说,老杨明明是上班时死在小吃店,但是老板给了1万元后就再也没有搭理这件事。今年1月,在老杨家属申请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老杨之死视同工伤死亡。家属拿着这些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小吃店支付丧葬补助金...

  •   室外作业中暑身亡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1、从意外伤害的角度来看,室外作业中暑死亡当属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即室外作业中暑身亡应当认定为工伤。

      2、从劳动保护的角度来看,中暑也属工伤。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也已把职业病纳入了工伤范围。

  • 劳动者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如果是自身原因导致的,与工作无关的,则不算作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
  • 出差突发疾病不一定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如果在出差期间突发疾病,但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也不属于工伤,需要依照具体情况而定。

    一旦在工作时发生意外,职工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病历。病历如果被单位拿走,并且单位不愿拿出来让工伤职工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及其亲属应及时到医院复印病历,并加盖医院的病历专用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

  •   在工作中往往会发生手上的情况,工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会受到一定赔偿的,而且还规定了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受伤者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索赔,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先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的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照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职工工伤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

  • 我国法律体系庞大。包含了各种法律知识。相关标准、时效等等介绍的都十分详细。正因为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标准。工伤意外死亡赔偿标准也是如此。而且对于法律的规定,我们都要严格遵守。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工伤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工伤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
  •   有的劳动者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算工伤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因此,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那么,上班时间应该算作工伤。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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