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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么是劳务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15:37:04 0人浏览

导读: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分别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那么,你知道劳务关系究竟是什么意思吗?此外,你知否知道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哪些区别呢?下面,我们将结合具体实践马上为大家介绍。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究竟什么是劳务关系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究竟什么是劳务关系
  •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传统就业岗位的不断减少以及劳动力供给的不断增加,劳务派遣对劳动者和单位来说,具有重大意义。什么是劳务派遣?是什么法律关系?对劳务派遣单位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法律快车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我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发展最快的一种形式。在认清劳务派遣实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有多大。对于象我国这样拥有数量巨大的低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劳务派遣等劳务经济比较适应我国的要素禀赋,比较能够充分发挥我国的资源比较优势。特别是在近几年来我国传统的就业岗位不断减少、而劳动力供给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发展劳务派遣意义更加重大。

      劳务派遣,亦称人力资源派遣。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销售人员\...

  •   派遣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用工方式,许多企业为了节省相关的一些成本,往往会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将员工派遣至其他地方,而对于劳务派遣来说,他也有着一些相关的规定,那么劳务派遣工到底是属于什么样的劳动关系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务派遣工是属于什么劳动关系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劳务派遣工是属于什么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二...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看起来很相似的词,但是存在着一些法律上的不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来详细的解答这个法律问题。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内容后,能够了解区分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用工主体资格不同;主体地位不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不同;适用法律不同;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1、用工主体资格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只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能成为合法的用工主体,自然人是不能成为用工主体的。而劳务关系则无此限制,用工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主体地位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具有一定的从属性,这种从属性包括人格上的、经济上的以及组织上的从属性。具体来讲,劳动者一般依附于用...

  • 从劳务关系到劳动关系有下列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2、主体资格不同;3、主体地位不同;4、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5、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6、国家法律干预程度不同;7、纠纷解决途径不同。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国内劳务派遣业发展异常迅速。据最新统计,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有劳务派遣员工2500万人左右,劳务派遣公司不下2.6万家。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用工方式,在企业灵活用工,促进统筹城乡就业和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劳务派遣中也存在派遣机构、派遣员工、受派机构“三方”关系复杂、受派员工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犯等诸多问题,制约了劳务派遣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一、劳务派遣概念

    在国内劳务派遣业界,目前对此没有一个统一的名称,劳动保障部门多称劳务派遣或劳动力派遣;人事部门称人才租赁或人才派遣。

    笔者以为:劳务派遣是指派遣机构与受派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派遣机构雇用员工并派遣该员工至受派机构工作,派遣员工接受受派机构指挥监督,但薪资由派遣机构支付,派遣机构从派遣业务中营利的劳务经济活动。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雇用”与“使用”相分离。这是劳务派遣最...

  •   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务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二者之间有什么差别?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务关系是劳动关系吗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二者的区别主要存在于以下几方面:

      (一)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二)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定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

  •   2006年2月至9月,王某、胡某等40人受雇于张某开办的“临沂市滨河板材厂”分组工作,每位员工的出勤率及工作量由张某聘任的基板组组长李某每天制作报表,生产厂长韩某签字确认,张某定期以该报表为依据给王某、胡某等40人发放工资报酬。同年7月至9月,张某拖欠王某、胡某等40人的工资共计102641.84元,该款项经王某、胡某等40人多次催要,张某均以种种理由拒付。后于2006年12月30 日,王某、胡某等40人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偿付所欠工资。此案法院能否直接受理,是劳动纠纷还是劳务纠纷,存有一下两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系“临沂市滨河板材厂”的业主,该厂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王某、胡某等40人从事的劳动是该厂正常业务的组成部分。在张某聘任的厂长、组长等的管理人员管理、监督下长期从事相同的工作,按每人每天的工作量逐日统计,按月发放工资。双方构成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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