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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彩礼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16:22:11 0人浏览

导读:

在结婚的时候为了以视对女方的看重,男方在下聘的时候都会给女方家庭很多的钱财,这类钱财统称为彩礼。彩礼是男女方约定婚约的一种证明,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既然要划分所有的财产,彩礼就应该也算在其中。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有关离婚时彩礼如何处理的问题。
离婚时彩礼如何处理
  • 夫妻离婚礼金的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如果离婚后属于以下情形应当返还: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核心内容:彩礼是民间在男女准备结婚前的一种物质上的给付。那因彩礼而产生的纠纷该怎样解决?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彩礼的定义、性质、认定以及对彩礼返还的处理。一、彩礼的定义彩礼,一般是指男方为达到与女方结婚的目的而依照习俗给付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彩礼的给付也是婚约成立的标志。虽然我国《婚姻法》对婚约和彩礼均未作出规定,但是彩礼作为一项历史悠久、在民间有着深厚基础的古老习惯对当今中国社会仍有极大的影响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不断提高,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结为夫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会引发纠纷,最终诉者法院。二、彩礼的性质关于彩礼的性质究竟是何种债的关系,我们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学界也没有统一的认识,学界大致有附条件赠与说、所有权说、契约说等几种观点。一般定性为附条件赠与,即一方当事人以结婚为条件赠与给另一方的财物,若结婚条件没有实现,收受彩礼...
  •   结婚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 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那么离婚彩礼怎么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彩礼怎么处理:

      一、离婚后彩礼可以要回吗?离婚彩礼怎么处理?法律对彩礼的态度是什么?

      可以说,彩礼是封建社会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的主要特征,违背了婚姻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原则。

      早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已有了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的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因此,法律对彩礼所持的是不支持的态度。

      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

  • 离婚后的彩礼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但以下情况彩礼需要退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时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离婚时生活困难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吴燕娟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要求返还彩礼应该如何举证?《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如果查明属于一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并导致給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如果一方主张要求返还彩礼除了要举证证明符合上述条件,另外还需提供人证,者物证来证明对方收到过一方給付的彩礼。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离婚后彩礼只有在出现下列情形时经当事人申请的需要返还:1、当事人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当事人双方虽然已经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过;3、给付一方当事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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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快车网律师为您解答法律快车网法律咨询解答:男方提出悔婚,订婚彩礼要不要退?,并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咨询

      法律快车网网友问:双方订婚时女方已经怀孕75天{因为开始男方家长答应要这孩子},订婚时男方给了女方一个一女方身份证开户的存折,但是没给女方密码,现在女方已经拿到了钱,但是因为男方母亲不愿出结婚的彩礼,双方关系恶化。男方母亲说:“不领结婚证就把孩子打掉!”因为月份太大女方流产受了很多罪,直到现在还留下了不好治愈的妇科病。两个月以后男方提出悔婚,要求女方退还订婚时的存折和首饰,请问女方该退吗?男方现在把女方告上了法庭,男方能胜诉吗?

      法律快车网律师解答: 没有登记结婚的应该退还彩礼,但是要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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