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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得到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3 17:34:43 0人浏览

导读:

侵害了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在当事人之间形成一个侵权的法律关系。对这个侵权法律关系,那么怎样得到赔偿?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怎样得到赔偿
  •   赔偿权利人。侵害了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在当事人之间形成一个侵权的法律关系。对这个侵权法律关系,司法解释第一条的条文里面就提到, “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这里面讲了三个方面。

      (1)直接受害人

      第一种赔偿权利人就是直接受害人,就是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这种受害人是最多的。这种赔偿权利主体,就是直接受害人。 被害人没有死亡,但因伤不能参加诉讼,委托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参加诉讼的,被害人仍是原告人,是赔偿权利人。受委托的人不能成为原告人,其身分是委托代理人。另外,被害人没有死亡,近亲属替被害人支付医疗费等其他费用的,近亲属不能以此为由,作为原告人提起诉讼。近亲属支付的医疗费等,只能由被害人自己以原告人的身份向被告人追偿。被害人抚养近亲属的费...

  •   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那么,赔偿权利人确定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般人身受损的案件,受害人均可成为赔偿权利人:

      1、一般轻微伤或轻伤者,其人身受损人为赔偿权利人。

      2、人身被致残者或死亡者,赔偿权利人有被致残者本人、受致残人扶养、抚养、赡养的人为赔偿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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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偿损失又有赔偿性赔偿损失和惩罚性赔偿损失之分。赔偿损失多是赔偿性的,造成多少损失赔偿多少损失。惩罚性赔偿损失是对当事人实施欺诈等违约行为的惩治。惩罚性赔偿损失可由当事人约定,法律对此也有规定,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增加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这是我国法律为惩治假冒商品等欺诈行为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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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赔偿权利人又称赔偿请求权人,是指基于损害事实,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受害人。那么,赔偿权利人范围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赔偿权利人范围具体如下:

      1、直接受害人

      直接受害人原则上应为赔偿权利人。但由于损害后果的不同,直接受害人能否在法律上取得赔偿权利人的地位,则需要具体分析。

      2、间接受害人

      间接受害人直接受害人虽同称为“受害人”,但其所受损害的实质意义有不同。直接受害人所受“损害”,乃是一种复合结构的损害,既有生命、健康、身体等人格利益遭受侵害发生肉体组织、生理机能破坏甚至生命丧失等“直接损害”(又称为“真实损害”)

      3、未出生的胎儿

      但在审判实务中,未出生的胎儿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损害事故遭受损害的情形,所在多有,不容回避。在法律适用上,其是否享有赔偿请求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在胎儿出生后为间接受害人,笔者认为视胎儿存活与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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