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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30 09:02:43 0人浏览

导读: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诉讼离婚问题的相关知识。
诉讼离婚问题
  •   核心内容:离婚诉讼中,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或者与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时,必须回避。

      离婚诉讼作为普通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一般规定的回避制度。如果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或者与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时,必须回避。另外,如果审判人员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关系从而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也必须回避。

      这里所说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了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和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之外的特殊亲密或有仇嫌关系,从而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况。当事人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

  • 涉外诉讼离婚是指涉及到外籍人员的一个离婚,又说男方是中国户籍,女方是美国公民,这种情况就叫做涉外婚姻涉外诉讼婚姻的意思是美国公民与中国公民结婚,但是需要通过诉讼离婚,那么涉外的诉讼离婚应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为大家带来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处理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一、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处理涉外离婚当事人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一方是不在我国居住的外国人,不能来我国法院亲自参加起诉、应诉的,可以委托我国公民、律师或居住在我国境内的本国公民、本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外国人一方向我国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答辩状、意见书、委托书或上诉状等诉讼文书,必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的原则,外国人一方不在我国境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出庭时,在...
  • 一、离婚诉讼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离婚程序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起诉离婚程序中,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

  • 离婚诉讼可以在外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和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如果就离婚及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根据双方的意见草拟离婚协议书,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未能协议离婚,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时需要准备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以及需要分割的财产凭证。如果没有子女和财产问题需要处理,后面2项就不需要准备。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草拟离婚起诉状,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法院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被告在受到原告起诉材料后,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供答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

    开庭时需要双方到场参加庭审,法院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后,任何一方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都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 起诉离婚程序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步骤:1、当事人带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2、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3、法院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那么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分别为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开庭审理阶段。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程序。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

  •   核心内容:离婚诉讼中,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或者与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时,必须回避。

      离婚诉讼作为普通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一般规定的回避制度。如果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或者与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时,必须回避。另外,如果审判人员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关系从而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也必须回避。

      这里所说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了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和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之外的特殊亲密或有仇嫌关系,从而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况。当事人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易轶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诉讼的程序怎么走这个问题。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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