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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的程序怎么走

更新时间: 2018-08-31 20:00:0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和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如果就离婚及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根据双方的意见草拟离婚协议书,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未能协议离婚,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时需要准备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以及需要分割的财产凭证。如果没有子女和财产问题需要处理,后面2项就不需要准备。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草拟离婚起诉状,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法院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被告在受到原告起诉材料后,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供答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

开庭时需要双方到场参加庭审,法院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后,任何一方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都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判决双方不予离婚。原告在判决书生效后过6个月可以再次起诉离婚,被告在一审法院判决生效后任何时间都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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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娟律师
主任律师
庞娟律师

江苏-南京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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