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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错案再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6 10:33:09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案件的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那么刑事错案再审?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刑事错案再审
  • 刑事案件的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那么哪些刑事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呢?下面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当事人以及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再审需满足的条件:(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法院再审的情形(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
  • 刑事再审是否开庭要依具体的案情而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

  • 我国的诉讼规则为两审终审制,所以在经过二审以后就代表案件已经结束了审判,如果法院或是检察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刑事案件确有错误,那么就可以进入到刑事诉讼的再审程序,刑事案件进入再审程序以后也有一定的流程,那么刑事诉讼再审程序有哪些呢?一、刑事诉讼再审程序有哪些启动刑事再审程序需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提出申诉的期限法律并未加以限制,也就是说,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任何时间都可提出申诉。但是,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且申诉的提出并不意味着立即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也就是说,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之后,要对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据...
  • 刑事再审能否加重刑期分情况判断:1、法院系统自行决定再审的,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2、被害人认为被告人有罪却判无罪或者被告人量刑过轻,提出申诉,法院决定再审的,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3、被告人认为原审判决有罪错误或者量刑过重,提出申诉再审的,不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四款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刑事申诉完可以再申诉。申诉是为了解决错误裁判不限次数,可一直申诉,但是主要还是看证据。如果审查的结果认为申诉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应驳回申诉。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申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

  •   刑事案件的处理是需要一定的程序以及相关的条件的,只有满足相应的刑事申诉的条件才能够被相关的部门采用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条件。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申诉及立案再审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事申诉及立案再审的条件

      (1)申诉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己提出,如受处分人已死亡,其近亲属也可以为提出;

      (2)必须有明确的申诉请求和理由;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4)必须在法定的申诉期限内提出,即自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30日之内提出;

      (5)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启动再审的三种方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我国目前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途径有三种。

      二、申诉的时效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为便利当事人申请再审,提高人民法院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效率,现将申请再审的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

    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列举的事由提出。

    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6、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

  • 刑事自诉案件二审可以撤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自诉人撤回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追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第二百一十三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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