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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责任刑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6 10:37:31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是汉语词语,拼音是xíng shì,意思是有关刑法的,在刑事调查中,任何违犯法规的标记已被消除;应受刑罚、处罚或惩罚的。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担保责任刑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担保责任刑事
  • 保证人的担保责任 案例1.1995年3月,王某因经营需要,向胡某借款4万元并订有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还款期为两年,丁某为王某还款的保证人。 1996年4月,王某还给胡某2万元。1996年6月,王某因急需资金,又向胡某借款4万元,并约定与前次未还借款到期一并还清,双方均未告知丁某。两年期满,王某无力偿还所欠6万元欠款。因此,胡某请求丁某偿还借款。[问题]1.丁某是否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2.丁某应偿还多少借款?3.丁某偿还借款后能否向王某追偿?分析保证人的担保责任1.丁某负有替王某偿还借款的责任。依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承担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义务。本案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债权人胡某有权要求担保人丁某承担还款责任。2.丁某负有偿还2万元借款的责任。本案中,丁某所担保债务的范围为第一次借款的4万元,当王某于1996年4月偿还胡某2万元后,丁某的保证...
  • 连带担保责任 这是一起因债的担保引起的民事纠纷。无论是从情理上还是从法理上讲,王某理应遵守承诺按时还款,小李作为担保人在王某拒不清偿债务的情况下理应承担连带责任,代为偿还。

      所谓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制度。保证是债的担保的一种形式,根据《民法通则》和 《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一般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两种。在一般保证中,只有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责任。而在连带保证中,当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履行债务。由此可见,连带担保保证人的责任重于一般担保保证人的责任。

      本例中,周干事与王某素不相识,只是基于对老同学的信任而将6000元钱借给王某,老同学则自愿在借款合同中签字为王某的借...

  •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帮身边的亲朋好友进行担保借款。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担保人的担保责任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到大家。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担保人为何免除了担保责任

      导读:在经济合同交往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是很正常的,通常为了安全起见,对债务的偿还还设立了担保合同,使债权人的债权加多了一把安全锁。但是有了担保合同,有了做后盾的担保人就意味着自己的债权万无一失了。如果债权人没有在一定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担保人将很可能不再承担债务的担保责任。同时,当你作为债权人时,一定要留意自己的相关权利和行使权利的注意事项,不要因为一些不必要的疏忽大意影响债权的最终实现。

      有这样一个案例:李某经营一家纸制品公司。2003年5月,为经营需要,他与一家信用社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纸制品公司从信用社贷款30万元,由自己熟悉的一个水泥厂为其担保,借款期限为一年,从2003年5月21日到次年的5月20日。同时,信用社还与水泥厂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上面载明:水泥厂为纸制品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司法实践中,有观点据此认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断的问题。笔者认为,这样的认识有失偏颇。 首先,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应当肯定,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一般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分为如下几类:一是普通时效期间;二是特别时效期间;三是最长时效期间;四是法律另有规定的时效期间。这几类诉讼时效期间,除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外,其余几类诉讼时效期间均存在着中断的问题。既然《担保法司法解释》把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界定为诉讼时效,那么...

  •   核心内容:民间借贷担保人担保责任有期限限制吗?期限是多长?下面由法律快车债权债务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2年的诉讼时效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对于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间有时却并未引起足够注意,或者误认为与对债务人的时效相同,往往导致担保人脱保,因此了解保证期间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即此期间经过后,保证人便可免去承担保证责任。

      (1)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明确 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

      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原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

      (2)借款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依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

  •   刑事责任是一种最严厉的法律责任,它不仅可以剥夺犯罪人的财产权和政治权,而且还可以限制和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甚至于剥夺其生命。犯罪必须具备的四个构成要件之一是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对自己罪行负刑事责任的人。犯罪主体分自然人主体和法人主体两种。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是一个脑力与体力、知识与经验、情感于意志等诸因素相统一的有机体。法人是以自然人为基础组成的人格化的社会有机整体,它有自身的构成要素和结构。法人作为犯罪主体实施的犯罪,是法人这个有机整体的犯罪。除了人们熟悉的自然人犯罪,我国刑法还有法人刑事责任的规定,法人刑事责任的实现包括单罚制和双罚制两种基本形式。单罚制是指在法人实施了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不处罚法人组织本身,只处罚法人的代表人、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双罚制是指在法人实施了犯罪而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不仅处罚法人本身,而且处罚法人的代表人、主管人员和直接...

  • 刑事责任主体要求:主体必须为满16周岁拥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情况下满16周岁的自然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有一些特殊情况。精神病人等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可以辨认和控制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单位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
  •   我们都知道在民间借贷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那么,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民间借贷如果实际借款人不归还借款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负责偿还,在担保人负责偿还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进行追偿。

      《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以上就是“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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