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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离婚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0 17:27:41 0人浏览

导读:

行政离婚的程序根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1条、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第14条、第16条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依行政程序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批准。针对行政离婚程序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行政离婚程序
  •   行政离婚的程序

      根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1条、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第14条、第16条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依行政程序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批准。

      推荐阅读:离婚程序

      离婚程序的步骤

      离婚程序详细流程图

      1.申请。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要求离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首先,应查明当事人提供的情况是否属实,不得弄虚作假;其次,审查申请离婚的当事人是否符合行政离婚的条件。对一方要求离婚的,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清偿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一方或...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殷乐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的程序怎么走”的问题。

      1、首先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2、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当场领取离婚证;

      3、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的程序为:

      (1)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开始。

      (2)审理阶段:

      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 离婚程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登记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男女双方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

    第二,双方需要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书需要载明必要内容,包括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应当签署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留存一份。

    第三,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不能由他人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行政离婚的程序

      根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1条、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第14条、第16条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依行政程序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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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程序的步骤

      离婚程序详细流程图

      1.申请。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要求离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首先,应查明当事人提供的情况是否属实,不得弄虚作假;其次,审查申请离婚的当事人是否符合行政离婚的条件。对一方要求离婚的,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清偿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一方或...

  • 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条关于行政登记离婚的规定比较简单。结合近几年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来看,行政登记离婚需要具备下列实质要件:

    1、婚姻合法 男女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且不属于事实婚姻的范围。只有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才能够通过行政登记程序办理登记离婚。而且,行政登记离婚不适用于涉外离婚。涉外婚姻关系当事人的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2、主体适格 男女双方都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关系,不能通过登记程序解除。

    3、协议真实 男女双方达成了离婚合意,对解除夫妻人身关系、分割财产、生活帮助、子女抚...

  •   行政离婚概念

      行政离婚也叫非讼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离婚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通过有关部门认可即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法》(修正案)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由于我国行政离婚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以也叫登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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