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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更新时间: 2021-06-15 16:48:12 0人浏览
行政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解答
行政离婚是指到行政机关协议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夫妻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夫妻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夫妻双方都是自愿离婚的,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都达成一致意见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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