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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约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9 15:26:40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人员违约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劳动合约赔偿的相关知识。
劳动合约赔偿
  • 劳动者违约,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除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劳动人员违反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劳动人员违反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的需要赔偿: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的。除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劳动协议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并不是以文件的名称来认定的,只要是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自愿平等原则下签订的协议,协议中确立了劳动关系、明确了双方权利和义务,就是属于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规定:试用期一般最长也不能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时间为一年一下三个月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的,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我是2004年8月份进入一个工厂工作的,至今已经有四年多了,公司跟我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计划一个月后要由深圳宝安区这边搬迁到龙岗区,我的问题是:1,若我不随厂过龙岗那边或现在提出辞职,我可以得到一些经济补偿吗?

      2,若我随厂过龙岗那边做两三个月后再提出辞职,我可以得到一些经济补偿吗?

      3,若我随厂过龙岗那边后被公司炒掉,我可以得到一些经济补偿吗?

      律师:

      1因属于深圳市内搬迁,根据中院的规定是不给补偿的

      2自己辞职不给补偿

      3公司炒你,可以补偿你四到五个月的补偿

      无论何种情况,你都可以要求2008年2月以来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 劳动人员违反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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