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快递赔偿3倍

快递赔偿3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9 09:42:02 0人浏览

导读:

按照目前快递公司的规定,贵重物品快递时,都需要保价。一旦丢失了,才能按照约定的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此,快递员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也会提醒客户。但保价是由客户决定的,保值多少都由客户决定。那么快递赔偿3倍?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快递赔偿3倍
  •   价值600元货物只赔60元;顺风物流如此处理快递事故,消费者难以接受

      本月13日,李先生向羊城晚报投诉称他通过顺风物流快递货物,因货物被损坏而与该公司发生争议:价值600元的货物,顺风只愿意赔60元。那么,其中事由究竟如何,记者特进行了有关采访。

      据李先生介绍,11月28日,他通过顺风物流快递20个电池盖给江苏省无锡市的客户。第二天晚上7点钟,李先生便收到客户电话称,他寄过去的20个电池盖只有8个是好的,3个是坏了一半,9个是全坏的。李先生当时十分纳闷,自己寄过的电池盖都是好的,并且包装得很好,当时顺风公司的收件员也打开包装看过,确认没有损坏,显然是在快递过程中被损坏。

      11月29日,李先生便给顺风公司打了电话,告诉他们这个事。“11月30日,顺风物流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一位工号是015559姓毕(音)小姐给我回电话...

  •   核心内容:消费者在网上邮购一件价值五千多元的狐狸皮衣,因掉毛严重,向卖家要求退货。在退货期间,快递公司弄丢这个包着狐狸皮衣的快递,因此消费者和快递公司就赔偿费问题引发纠纷。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法院就审理这样一起5800元狐狸皮衣被弄丢遭索赔的案例。起初,快递公司只愿以运费的3倍赔偿,后来涨到1000元。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快递公司赔偿2000元,并当场履行。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丢失应按双方事先的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寄件人为快件保了价(买了保险),按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依据《邮政法》《合同法》相关规定赔偿。

      《邮政法》规定: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

      《合同法》规定: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邮政法对快递赔偿规定如下:

      一、新《邮政法》规定最多赔偿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

      二、《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

  •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网购,快递也就越来越频繁。有的快递不幸在途中受到损坏,这对客户来说是很不开心的事情。那么快递损坏赔偿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快递企业运送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于《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即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快件出现丢失或损毁时,赔偿额度应不受‘所付邮费三倍’的限制。”

      消费者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收取了快递费,双方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快递服务。“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上的失误等原因,物品丢失或者损毁,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按照照价赔偿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是否保价,都适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没有保价的物品,消费者要保留能证明其价值的凭证,一旦物品出现丢失或损毁,可...

  • 邮管局对快递罚款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对快递罚款一般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法律依据:《邮政法》第七十三条快递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一)设立分支机构、合并、分立,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二)未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的;(三)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的;(四)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的。
  • 在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法院判决离婚赔偿时需要坚持哪些原则?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2009年10月16日   案情摘要:  某快递公司受托承运某公司7部笔记本电脑,运输途中丢失5部。某公司要求全额赔偿,快递公司同意按运价的4倍赔偿。某公司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审理,法院判决按售价全额赔偿。  案件点评:  本案的焦点在于:首先,当前的快递服务企业是否属于我国邮政法调整的范畴;其次,快递物品的丢失应适用什么赔偿标准。由此还引出了一个问题,即快递服务企业应如何防范和控制自身的经营风险。  当前,从事快递服务的市场主体众多,而其主体性质大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是个体工商户。我国《邮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邮政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邮政企业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经营邮政业务的分支机构。因此,以上从事快递服务的企业(个体...
  •   2008年12月20日,东营市东营区的倪先生在西城某速运服务部向北京投寄了一信件,因为信件内容为结算工单及发票,时效性较强,所以倪先生选择了保值快递的投寄方式。信件声明保价1000元,保价费用5元,运费20元,20日下午,由速运服务部的负责人王先生检查验收,并办理了保值速递的相关手续。12月25日,北京方面的收件人给倪先生打电话,说收到的物品与先前电话中陈述的不一致。倪先生及时电话联系速运服务部,几经周折,26日晚上联系到了王先生,经王先生与北京方面取得联系,证明信件是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错误,王先生表示此事可以协商解决。直到2009年1月13日,速运服务部总以种种理由为借口,不予解决。无奈,倪先生投诉到东营区消费者协会淄博路分会。

      1月14日,消协工作人员依据《消法》、《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速运服务部同意赔偿倪先生现金500元,倪先生表示满意。

  •   快递是大家都经常使用的,但是因为各种意外发生快递损坏的情形也是有的。那么快递货物损坏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快递货物损坏赔偿标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快递货物损坏赔偿标准:

      新《邮政法》的说法,只能赔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不大一样。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1-5),较贵;保险则是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1-8),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在快递业务中,对确实要保的货物,多数人是采用保价的。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