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离婚后不过户

离婚后不过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7 13:56:50 0人浏览

导读:

很多离婚案件中到最后无非是对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的争夺,其中就包括了房产,因为在两人离婚后,房产只能归一方所有,于是就有人在离婚后不想办理房产过户,就处于那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情况。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了离婚后不过户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离婚后不过户
  •   核心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两套房屋因离婚,房屋分割产生分歧。法院判决只有居住权,无权单方处分。因此,单方卖房是过不了户的。面对此种情形,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黄女士已退休多年,两年前准备离婚,夫妻二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两套房屋如何分割产生了分歧,协商无果,黄女士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审查后,认为两套房屋分别登记在二人各自名下,由各自居住较为适宜,于是做出了“两套房屋按照登记情况分别由各自居住”的判决结果。

      2009年年底,黄女士想卖掉房子,经一家中介与买方佟先生签订了合同。佟先生支付了1万元定金和6000余元中介费,但房地产交易市场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发现,该套房屋系黄女士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法院在其离婚时只是判决归其居住,并未判决归其所有,黄女士对该房屋不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因此做出了不予办理过户的决定。

      迟迟无法办理过...

  •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原因:法院判决双方只享有居住权,无权单方处分建议:房屋权属具备分割条件时,应及时予以分割黄女士(nvshi)已退休多年,两年前准备离婚,夫妻二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两套房屋如何分割产生了分歧,协商无果,黄女士(nvshi)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审查后,认为两套房屋分别登记在二人各自名下,由各自居住较为适宜,于是做出了“两套房屋按照登记情况分别由各自居住”的判决结果。2009年年底,黄女士想卖掉房子,经一家中介与买方佟先生签订了合同。佟先生支付了1万元...
  • 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有风险。不动产即房屋的转让以变更登记为公示要件,如果没有过户就是没有进行变更登记,如果将房屋卖给第三人,是有效行为,权利就会遭受侵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离婚后房产不过户是可行的,但会存在一定产权风险且需要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意。但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如果不过户会存在巨大风险,涉及到房子产权的问题就无法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核心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两套房屋因离婚,房屋分割产生分歧。法院判决只有居住权,无权单方处分。因此,单方卖房是过不了户的。面对此种情形,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黄女士已退休多年,两年前准备离婚,夫妻二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两套房屋如何分割产生了分歧,协商无果,黄女士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审查后,认为两套房屋分别登记在二人各自名下,由各自居住较为适宜,于是做出了“两套房屋按照登记情况分别由各自居住”的判决结果。

      2009年年底,黄女士想卖掉房子,经一家中介与买方佟先生签订了合同。佟先生支付了1万元定金和6000余元中介费,但房地产交易市场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发现,该套房屋系黄女士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法院在其离婚时只是判决归其居住,并未判决归其所有,黄女士对该房屋不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因此做出了不予办理过户的决定。

      迟迟无法办理过...

  • 离婚后再婚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迁户口:1、公民因结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2、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原因:法院判决双方只享有居住权,无权单方处分建议:房屋权属具备分割条件时,应及时予以分割黄女士(nvshi)已退休多年,两年前准备离婚,夫妻二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两套房屋如何分割产生了分歧,协商无果,黄女士(nvshi)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审查后,认为两套房屋分别登记在二人各自名下,由各自居住较为适宜,于是做出了“两套房屋按照登记情况分别由各自居住”的判决结果。2009年年底,黄女士想卖掉房子,经一家中介与买方佟先生签订了合同。佟先生支付了1万元...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