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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子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8 10:29:43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同居生子离婚?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同居生子离婚
  • 离婚了可以同居,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后不可以同居,离婚后继续共同居住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构成重婚的情形的,就合法,可以继续共同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社会风气的改变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行为,婚前性行为、未婚同居生子也变得习以为常了。未婚同居生子没有领证的也分为形成事实婚姻和未形成事实婚姻两种情况。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未婚同居生子没领证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形成事实婚姻的同居生子没领证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

      二、未形成事实婚姻的同居生子没领证

      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生子没领证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属于违法。也就是说,未婚同居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由此可以看出,未婚同居属于无配偶的双方自由选择同居的一种类型,不受别人...

  •   【案情介绍】

      2005年4月9日,江苏某地市民秦卫宏(男)与第二任妻子奚婉娟生育一男孩。秦卫宏的前妻吴苇得知后,于2005年9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诉状中称:自己与前夫2001年4月登记结婚,2004年11月协议离婚。当时,秦卫宏声称离婚的原因是婆媳关系紧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没想到离婚后不到一个月时间,秦卫宏再次结婚。2005年4月秦卫宏与现任妻子生一足月男孩,证明秦卫宏在与自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与现任妻子同居且导致其怀孕,给自己造成精神损害,因此要求前夫秦卫宏给付自己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从原、被告离婚的时间与被告再婚的时间,秦卫宏生下一男孩的时间对比可以判定,秦卫宏现任妻子奚婉娟受孕时间处于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吴苇提出对该男孩与秦卫宏做亲子鉴定,而被告秦卫宏拒绝进行亲子鉴定。基于奚婉娟受孕时间处于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事实和涉...

  •   婚外同居这一概念虽然与重婚的概念听起来是较为相似的,但是二者的法律效力上却是不一样的,前者你可以追究其的民事责任索要赔偿,但不能像重婚一样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婚外同居如何认定算重婚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婚外同居如何认定

      婚外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婚外同居的情况。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民法上,2001年之后,法律不认可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有配偶的,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认可此时的婚姻状态。因此,一方与他人同居时不构成婚外同居。

      二、婚外同居算不算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1、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

  •   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出轨并与小三生育了小孩,原配可以控告他们重婚罪吗?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下面就来具体了解下吧。

      现在出轨的男人太多了,通常对方是以小三的身份出现,那如果他们把小孩生下来了能算重婚吗?

      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

  •   5月20日上午9点半左右,湖北籍女子小胡匆匆忙忙来到苏州市道前社区警务室,声称和自己同住的同乡杨某已经失踪好几天了,同时当天还闻到杨某的屋子里传出了一股恶臭,透过缝隙更是看到衣橱里有血水流出,衣橱从外面被锁住。

      接到报警后,苏州市公安局、沧浪区公安分局的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挥破案,民警撬开被锁上的衣橱后,发现了一具女尸,进一步确认后得出死者即为被害人杨某。经法医勘验,初步认定系他杀。通过合成侦查与信息研判,警方很快锁定了57岁的犯罪嫌疑人秦某,仅用4小时便将秦某抓获归案。

      警方接报 4小时迅速破案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20日上午9点半左右,道前社区的警务室首先接到了湖北籍女子小胡的报警,声称和自己同住的同乡杨某已经失踪好几天了。随后,沧浪区公安分局的民警便来到了杨某在瓣莲巷租住的房子。

      “刚一进她租住院子的门,我们就闻到了一股恶臭。”据办案民警表示:&ldq...

  •   原告陈某(1971年5月出生,女)与唐某(1968年7月出生,男)经人介绍于1992年3月同居生活,1993年7月生有一子。原告陈某与被告万某于1994年9月相识后自由恋爱,并私奔。两年后陈某与万某回到原地继续同居生活。在此期间,唐某带儿子不知去向。陈某与万某于1999年3月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陈某与万某领证时未向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告知陈某与唐某曾同居生活并生一子的事实)。陈某与万某在之后的共同生活中,因为琐事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之后陈某与万某便协商离婚事宜,由于以前所领取的结婚证丢失,双方经协商于2008年3月6日在婚姻登记机关补办了结婚证。2008年3月19日,原告陈某以万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

      意见分歧:

      对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理由是:1、起初与陈某共同生活的一方唐某并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陈某构成...

  • 非法同居生子重婚罪的认定:一是配偶的双方或一方,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二是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事实上同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对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要靠自己搜集证据,那么,在实际案件中,如何认定重婚罪?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怎么判刑呢?一、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要取得重婚罪证据必定要从它的犯罪行为方面出发,而它的犯罪行为有: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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