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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调查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3 15:09:59 0人浏览

导读:

普通刑事案件的起诉和处理流程分为三个大阶段:公安调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判阶段。那么刑事调查流程?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刑事调查流程
  •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那么刑事和解流程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和解流程:

      人民调解员将参加刑事和解的各方召集在一起,向他们宣布刑事和解程序正式开始。人民调解员首先说明本次刑事和解要进行的程序以及和解要达到的目的,一般主要是各方表达犯罪侵害的情况,讨论如何对被害人进行补偿事项。其次,调解员要查明和确信所有参加刑事和解的人都是完全出于自愿的。刑事和解流程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首先进行的环节是加害人承认犯罪。首先让犯罪人供述犯罪事件的经过,并向被害人及其亲属认罪,承认错误,表示悔改。

      (2)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为给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3...

  • 刑事审判分为以下4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阶段:查明当事人身份、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二、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律师应该认真听取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做好发问的准备。

    三、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被告人质证意见;辩护人质证意见。

    四、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辩护律师应认真听取控诉方发表的控诉意见,记录要点,并做好辩论的准备。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 在实践中,不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是需要证据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证据都是可用的,一般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是怎样的?怎么收集刑事诉讼证据?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有哪些?一、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刑事诉讼证据具有三个基本属性:一是客观性。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进行的。一个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总要与周围的事物发生联系,从而不可避免地会留下一些反映犯罪活动的痕迹和物品,或者为被害人、证人等所耳闻目睹。这些都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无论司法人员是否认识到,它们都是始终存在的。相反,如果不是客观事实,而是主观推测或虚幻的东西,如猜想、幻觉、作梦、迷信观念等,都不能作为证据。二是关联性。作为证据的客观事实,必须同案件事实有某种联系,能够根据它来了解案件的某一部分或某些方面的真实情况。同案件事实没有任何联系...
  •   受理、立案是办理刑事案件的最初环节,那在受理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呢?在刑事案件实务中有一种特殊的情形:中止,那刑事案件中止的规定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安机关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主要包括拘留以后一个多月,和执行逮捕以后两个月左右。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通过公安部门的侦查,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基本事实。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

      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后,即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审核案卷材料是否充分,确实,证据是否确凿与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

  •   我们知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在诉讼的过程有时刑事诉讼,但是它的中间还夹带了民事诉讼,我们知道,不管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都需要按照诉讼的流程类似办理,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快车小编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

      (一)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 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且已经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侦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三) 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

  •   辩护是刑事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一项权利,刑事被告人既可以自己辩护,也有权聘请辩护人为其辩护。刑事辩护律师认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随着其参与刑事诉讼的范围的扩大而日渐突出,辩护人不仅可以在刑事审判中为刑事被告人辩护,而且可以在起诉阶段、甚至于可以在侦查阶段为刑事被

      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范围的不断扩大,曾被人们认为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取得“里程碑”性质的进步的重要原因。

      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范围的不断扩大,对于强化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辩护律师觉得确实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然而,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范围的扩大,并不能完整地说明刑事辩护制度在近现代的发展变化,因为,除了参与范围的扩大,刑事辩护人的责任的变化,也是辩护制度的一种不应忽视的重要发展。

      在传统的辩护理论和辩护实践中,辩护人的责任就是根据...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 在刑事案件进行过程中,若是当事人想要申请民事赔偿,法官可以根据情况让其与刑事案件一起审理,那么伤残赔偿金是否在此范围内呢?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伤残赔偿金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只赔偿物质损失,不支持死亡及伤残赔偿费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2、对于物质损失的界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因此,残疾赔偿金不属于与物质损失,未列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所以不能就残疾赔偿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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