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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指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2 10:18:43 0人浏览

导读: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工业用地的增加可以使城市发展,壮大并富有生机,但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那么工业用地指标?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工业用地指标
  • 工业用地经政府批示可以买卖。工业用地只能过买卖土地使用权,不能买卖土地所有权,城镇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卖工业用地使用权时,应当注意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 工业用地需要转化成商业用地的,是需要按照我国土地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的,如果法律允许,就是要按照其对应的法律流程来的,不然不行。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流程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一、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流程是怎样的1、原土地使用者向国土部门申请交回土地,并由原土地使用者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确定补偿价格,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2、国土部门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原地块调整后新的用途及规划条件,在综合考虑政府公布的土地出让金标准、土地成本、市场教育参考价格和近期相邻宗地交易价格的基础上,经规划、国土、财政、监察部门集体会审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并由土地交易机构依法组织招拍挂出让。3、经招拍挂出让后产生新的土地使用者。新的土地使用者与土地交易机构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4、土地使用者按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
  •   很多时候为了更好的进行旧城区的改造,往往对于一些老旧的工业用地会需要进行征用。按照相关规定,征用土地就会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补偿。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工业用地补偿新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业用地补偿新标准  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

  • 企业国有出让土地它是计划经济的特定产物,绝大部分掌握在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者手中,并与房屋产权紧密结合,也就是房地产的由来,使得土地资源脱离国土资源部门的管理与控制,隐形变相交易。从而造成国有土地资产严重流失。那么企业国有出让土地过户费用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企业国有出让土地过户费用及其相关问题。一、企业国有出让土地过户费用:一级市场土地出让主要是契税,税率为4%,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4%;2、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不同,转让需要交纳的费用有营业税5%,城建税2.5*当地税率,印花税万分之五,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按下列公式进行:土地增值税=出售房地产的总收入mdash;扣除项目金额应纳土地增值税额=土地增值额times;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
  • 我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而我们有的也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我们无法转让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而有着具体的转让方式,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种类有哪些⑴依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签订出让合同,交清地价后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⑵已建建筑物的出让...
  •   土地使用权在国内是非常重要的,人们只是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利,不能直接购买土地拥有土地。那么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处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

  •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一般是5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使用年限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进行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关于工业用地补偿标准规定为:购买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赔偿(要根据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来定),重新建造厂房的赔偿,厂房里面的生产机械和生产设备的补偿以及其他的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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