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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9 16:57:30 0人浏览

导读: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诉管辖,指本不具有该案管辖权的法院,由于当事人放弃管辖权异议或者超过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限而应诉,人民法院有权对该案进行审理。那么移送管辖的定义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移送管辖的定义是什么
  •   核心内容:移送管辖是指受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发现该案已构成犯罪或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移送管辖共分为两种情况:

      一、行政机关或组织在受理之后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受移送的机关或组织认为自己无权受理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机关来指定管辖,不得拒绝接受,也不得再次移送。

      二、《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有充分理由,认为相对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按刑事诉讼程序进行的,根据刑事案件优先处理的原则必须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这也称为“案件移送”。行政机关不能以罚代刑,也不能先作出行政处罚再行移送,已经做出行政处罚的,应将处罚情况一...

  •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如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来的案件依照规定也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制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管辖在现代社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的,管辖的确定也就是现代社会司法程序十分重要的一环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这个移送管辖以及管辖转移的区别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移送管辖与管辖转移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移送管辖与管辖转移的区别是什么

      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

      移送管辖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管辖权转移时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

      移送管辖无需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管辖权转移必须经上级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

      什么是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依照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制度。

      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1)受诉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件。

      (2)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或是其他有管辖权...

  • 移送管辖适用的前提是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但是法律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移送管辖只能移送一次,而不能进行多次移送。

    案件一旦经过移送,受移送法院就应当受理,即不得拒绝接受,不论是否有管辖权。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先练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练的人民法院。

  •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的人可能就会疑惑,法院移送管辖一般多久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移送管辖的上诉时间是10天。

      以上就是关于“法院移送管辖一般多久”的内容。

  • 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有其规定的管辖权,如果刑事案件的受理法院出现了错误或是等级不够的,那么就需要对刑事案件进行移送管辖,但是在移送管辖之前需要判断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刑事案件移送管辖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一、刑事案件移送管辖要满足什么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二、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情形(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的情形1、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
  • 核心内容:人民法院同意或者不同意移送管辖决定书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______人民法院同意或者不同意移送管辖决定书()刑字第号______人民法院:你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关于……(写明被告人姓名和案由)一案请求移送本院审判的报告收到。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同意将该案移送本院审判。你院收到此决定书后,即办理有关移送事宜,并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______人民检察院。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抄送:______人民检察院附:
  •   我们国家的司法机关是比较多的,不同类型的案件需要由不同的机关来进行处理,比如公安机关一般只负责侦查和抓捕犯人,而人民法院则负责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对于不同类型和区域的案件,各司法机关也是有不同管辖范围和管辖权的,那么移送管辖的案件可以再次移送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移送管辖的案件可以再次移送吗

      管辖权移送没有规定次数。管辖权的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该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管辖权转移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

  •   对于移送管辖这个专业词,相信很多人都很懵懂,移送管辖简单的来说就是法院审理案件时发现不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就将该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想必大家也很好奇这方面的知识,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搜集了关于移送管辖必备条件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移送管辖必备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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