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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会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8 11:39:16 0人浏览

导读:

解除劳动合同会赔偿吗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标准向劳动者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针对解除劳动合同会赔偿吗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解除劳动合同会赔偿吗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会赔偿劳动者。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
  •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标准向劳动者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我们在进行工作的时候,一般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劳动合同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既然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就会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出现。那么当公司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这个赔偿金应该怎么计算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方法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方法(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
  •   在工作没开始之前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做出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以及竞业限制约定中,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外,在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在没有开始工作前,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看企业是否对其进行了前期的培训。如果没有的话,估计劳动者是不需要赔偿的。

      相关法条: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

  • 个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可以要求劳动者向其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除非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员工还在试用期就被公司通知说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公司要给员工赔偿吗?除非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八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其它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没有服务期、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是不能要求违约金的。一、除下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
  •   在工作中我们都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2、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3、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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