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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医疗补助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8 13:44:03 0人浏览

导读:

一些小工厂老板一味追求效益,在工厂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这样就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工人受伤后,在伤情稳定后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鉴定。确定为工伤的,工人可以拿到伤残金、医疗补助金等赔偿。那么,十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多少?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十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十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发生工伤事故,职工受伤的势必要花费大量医疗费用,耽误工作产生误工费等,而用人单位必须要协助职工办理工伤申报,职工伤情达到伤残标准,无法继续工作的,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那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九级多少钱?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九级多少钱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2个月

      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tim...

  •   工伤十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按七个月发放,其标准是受害人本人的工作工资,具体计算需要根据当地的平均职工工资标准。那工伤十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多少个月?以下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十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多少个月

      工伤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按实际工资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销后,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差额赔偿。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

  •   对于相关的伤残鉴定在我国是有详细的进行划分,我国将伤残划分为10级,对于这10级来说根据相关的情况而进行判定,那么对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是多少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十级伤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多少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十级伤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多少

      1、已经经过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2、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经参加社会保险。

      (二)申领材料:

      1、《工伤认定书》/《确认意见书》;

      2、《鉴定结论书》;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

      4、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

      5、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上海社保中心或分局提出申请;

      2、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

  • 摘要: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劳动者工伤被鉴定为5-10级伤残,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是因劳动者构成工伤伤残后,就今后治疗和重新就业所给予的工伤救济。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按标准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于倩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什么是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个问题。

      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 摘要: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时,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动者因公受伤,可领取工伤保险金,即将离职的劳动者可否能一次性领取工伤医疗补助金?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相关知识。

      什么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劳动期间结束,劳动者被鉴定为五级到十级或者七级到十级伤残的,可一次性领取医疗保障费用。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条件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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