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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9 15:13:06 0人浏览

导读:

担保物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保障,我们知道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那么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是怎么样的呢?如果起诉,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
  • 实现担保物权司法解释: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被征收,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等优先受偿。实现担保物权即当担保债权的清偿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享有通过行使担保物权使其债权得到清偿的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核心内容:担保物权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经法定程序,通过将担保标的物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使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的过程。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担保物权的申请主体,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为了更好地保护担保物权人的合法权益,便利担保物权的实现,节约诉讼资源,新民事诉讼法在第十五章特别程序中增设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一节,对担保物权实现的相关程序性问题作出了规定。

      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人包括“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实践中,如何理解“担保物权人”和“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适用范围?考虑到...

  • 核心提示: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1、担保,即担当保证。担保物权,是指以保证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1、担保,即担当保证。担保物权,是指以保证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立的他物权。是当债务不能履行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对担保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2、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

    (1)担保物权设立的目的是保证债权的实现。

    担保物权的设立,使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变价处分及优先受偿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

    (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否则就无法从其价值中优先受清偿。

    (3)担保物权的内容表现为对担保物的期待处分权及优先受偿权。

    担保物权的主要内容或权能是:

    a、对担保物的期待处分权。无论担保物权人是否占有担保物,担保物的处分权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

  • 实现担保物权司法解释: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被征收,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等优先受偿。实现担保物权即当担保债权的清偿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享有通过行使担保物权使其债权得到清偿的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保证担保不属于物权担保。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因此保证担保是人保而非物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核心内容:担保物权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经法定程序,通过将担保标的物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使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的过程。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担保物权的申请主体,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为了更好地保护担保物权人的合法权益,便利担保物权的实现,节约诉讼资源,新民事诉讼法在第十五章特别程序中增设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一节,对担保物权实现的相关程序性问题作出了规定。

      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人包括“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实践中,如何理解“担保物权人”和“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适用范围?考虑到...

  •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担保,担保主要是民法中会经常用到的概念,实践中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也经常会有对应的担保人或者担保物的存在,但是大家对于如何实现担保物权并不是特别了解。那么实现担保物权需起诉抵押人吗?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实现担保物权需起诉抵押人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债权人怠于起诉,债务人可以主动起诉。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一般是这两种情形:1、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2、对债务的利息有争议,债人不起诉,但是利息每天在增长的,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要求法院确认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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