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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保障法律知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8 14:17:41 0人浏览

导读: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那么最低工资保障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最低工资保障法律知识
  •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二00三年九月四日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括月最低工资和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

  •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保障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的工作规定,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应加强对本规定实施工作的领导。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协助配合。

      第四条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权对用人单位执行的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控告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劳动者有获得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

  • 最低工资的法律规定-------------------------------------------------------------------------------- 工资 保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最低工资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此规定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那么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规定:

      由于我国各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工资水平与物价水平差别较大,因此《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是按地区确定的,全国没有统一标准。

      根据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部于1993年和1994年先后颁布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提出了具体的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实行统一管理...

  •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由法律快车劳动法小编为你整理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关知识,以供参考。

      《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如果劳动者为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含义,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的解释为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对于应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的收入项目,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和《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409号)有明确规定,下列收入不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内:

      1、加班加点工资;...

  • 劳动法对于最低工资的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等因素;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 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发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拒不改正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1、企业必须将政府对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告知本单位的劳动者。

    2、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或提成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必须进行合理的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按时、日、周、月确定的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规定。

    4、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照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5、各级人民政府的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最低工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6、工会有权对最低工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

    7、劳动者与企业就最低工资发生争议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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