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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终止通知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8 14:52:40 0人浏览

导读:

融资租赁合同基于租赁期届满、合同解除等原因而终止。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由于租金风险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由承租人负担,因而,即使是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归于消灭,承租人仍应支付租金的义务,合同并未终止。那么租赁合同终止通知书?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租赁合同终止通知书
  • 融资租赁合同基于租赁期届满、合同解除等原因而终止。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由于租金风险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由承租人负担,因而,即使是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归于消灭,承租人仍应支付租金的义务,合同并未终止。在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但在租赁间届满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享有。

  •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房价也不断攀升,特别在一些一线城市,由于房价令人望而却步,所以大部分人选择租房居住,很多房东会在大家租房时都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是有些房东却不知道合同到期若租房者不搬离还可以发出租赁合同解除通知书,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提供了一份2018年租赁合同解除通知书的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2018年租赁合同解除通知书范本

      x先生(女士):

      我与你于xx年 xx月 xx日就位于xx市xx区xx大街xx号xx区xx号楼(具体门牌号)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现依据《合同法》和《租赁合同》第十条第7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约定,特依法通知解除租赁合同。

      望收函后10 日内,迁出该房屋。否则我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上述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你的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阁下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出租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

  •   在民商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现象比较突出,双方当事人先前在合同中所约定的过分高于违约造成损失的违约金或者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条款,一旦发生诉讼时,我们是否应该完全适用过高的违约金条款或惩罚性违约金条款?据此,我们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和最高院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司法解释等规定诉请法院调整过高的违约金数额,从而公平解决违约责任问题。

      对于违约金的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调整过高违约金时,一般考量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准,以合同履行程度、双方过错、预期利益、双方缔约地位的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者格式条款等因素加以综合权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坚持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的违约金性质,合理调整相关幅度,防止当事人以意思自治为由约定过高的违约金。当然,...

  • 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写作应注意:1、写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法律关系的事实;2、写明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原因、事由;3、写明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权;4、明确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5、因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写明违约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提前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般属于违约,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同意解约以及出现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时,提前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不算违约。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大家可能都会签订过合同,合同的种类也有非常多种类,我们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是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肯定要遵守合同法原则。那么对于房屋买卖解除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呢?一、房屋买卖解除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一般法定解除条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在下列法定条件下,当事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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