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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期间如何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9 16:42:26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诉讼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那么刑事诉讼期间如何计算?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刑事诉讼期间如何计算
  •   现实生活中,只要涉及到刑法的事情都是比较麻烦的,一旦涉及就说明比较严重了。那么刑事诉讼期间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诉讼期间:

      期间是在诉讼中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完成某些诉讼行为应当遵守的法定期限。

      期间包括诉讼中司法机关应当遵守的期间,和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的期间。

      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的期间又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是法律规定的时间,如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是十天,超过十天即丧失上诉权。指定时间是法官规定的时间,如自诉案件法官可以指定当事人在几日内补充证据,超过制定时间则视为没有证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刑事诉讼期间的相关内容。

  •   刑事诉讼案件包括哪些阶段?刑事诉讼案件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又有多长?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刑事诉讼案件包括哪些阶段?

      (一)立案

      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侦查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三)起诉

      起诉有两种,包括提起公诉和提起自诉。

      1、提起公诉是指行使国家公诉权的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全面审查,确认侦查阶段所收集的证据已经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因犯罪行为使人身权利受侵犯或财物被损毁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提交的主要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原告...

  •   在刑事案件中,是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但是当事人是不完全一致的。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原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对这一问题,学术界有不同观点。一般认为,刑事诉讼法第77条中规定的“被害人”,作为犯罪侵害的对象,应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因为二者都是可能受到犯罪侵害的权利主体。譬如在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以侵害人身权利为对象的犯罪中,被害人当然只能是自然...

  •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1、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什么是法律规避?《新编法学词典》解释为“国际私法术语。指当事人为逃避对其不利的一个国家的法律适用于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而人为的创造一些条件,使对他们有利的另一个国家的法律得以适用于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的一种行为”。①这里对法律规避的解释主要是指国际私法领域里发生的法律规避问题。但是,我们由此联想到国内,特别是国内刑事案中,有没有规避法律的行为呢?笔者亲自涉及的一个典型刑事案例,就是当事人为了逃避国家刑事法律的追究,通过适用其他法律程序,成功合法地逃避了刑法对其进行的处罚。以下将通过对此案的剖析,探讨一下刑事法律规避的相关问题。  一、朱某某涉嫌假冒专利案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男,现年41岁,原是深圳市震华康宇测控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原在深圳市汇银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公司)工作,1997年8月,与该公司其他三人合作,共同研究开发WLS便携式静动态称重系统产品。该产品...
  • 根据刑法规定: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更多关于寻衅滋事是刑事诉讼法立案追诉标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寻衅滋事是刑事诉讼法立案追诉标准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二、《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有哪些修改1、明确将“恐吓”增加规定为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之一,以严厉打击那些使用暴力或者非暴力手段威胁、滋扰他人,意图对他人产生心理威慑,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恐慌的行为。这是针对实践中发生的寻衅滋事犯罪出现的新情况,尤其是针对近年来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犯罪惯常采用所谓“冷暴力”、“软暴力”手段等新情况增加的。2、加大了对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的主犯...
  • 「摘要」  通过对刑事陪审制度的起源、历史沿革和现状的探讨,分析我国目前刑事陪审制度的积极作用与存在的问题,探索刑事陪审制度的改革方向,以达到对刑事陪审制度的正确定位。  「关键词」刑事陪审、起源、现状、改革  陪审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参与案件审判的一种司法制度。在我国实行的是人民陪审制度,现行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均有明确规定。刑事陪审制度是人民陪审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对弥补审判力量的不足,在审判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司法公正,打击犯罪,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治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作为一项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尚不足百年的司法制度与司法制度相对健全的国家相比,其存在的缺陷也是明显的。  一、外国刑事陪审制度的概况  纵观当今世界各国的陪审制度,刑事陪审制度表现为两种形式: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团制度与...
  •   【刑事执行的依据】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七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四)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责任编辑:伶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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