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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9 09:53:48 0人浏览

导读:

小区的停车位归属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首先要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属于市政所有。然后判断是否为业主共同所有,还是归属于开发商。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的相关知识。
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
  •   小区车位归属问题

      导读:有车族出行方便了,可是当汽车不用时,小区里停车时问题却困扰着他们。因为车辆数量的剧增,使得小区的停车位一度紧张,供不应求。开发商与业主也经常因小区车位的归属而产生纠纷。争议最多的莫过于车位归属的问题。要弄清楚小区车位归属的问题,首先应该弄清以下三个问题。

      问题一

      车位使用权归谁所有?

      由于我国土地国有化的性质,法律对不动产的权属界定上,土地使用权和地上物所有权是分离的。

      目前我国法律中,就住宅区域内的绿地、通道等公共设施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没有明确的规定。界定这一权属应该依据谁承担了该土地的土地出让金,但我国现行法律对商品房价格究竟如何构成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购房人很难了解,自己支付的房款中究竟有多少是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这也导致了车位权属问题上的争议。

      问题二

      租金与车管费是否应区分?

      很多业主认为,停车位使用的是全体业主的土地,所以收取的停...

  •   小议小区车位归属

      关于小区车位的归属问题,《物权法》出台后,公开高价出售停车位的事件略有减少,但开发商普遍在购房合同中将停车位占为己有,公然出售或转让的事件依然存在,在房地产卖方市场形势下,业主被迫接受“潜规则”。《物权法》中明确规定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车位收入,也悄悄进入了开发商或者物管的腰包。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规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规定让小区车位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缓和,但在实际操作中,面对不同类型的车位,利益各方往往在产权归属上存在很大的争议和矛盾。

      从法律上看,关键看停车位有没有划入公摊面积。目前国家性法律和地方性...

  •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有车一族的不断涌现,“车位之争”已成社会关注问题之一。其争议的根源在于我国对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房地产开发商、小区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也是各有各的说法。本文着重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并借他山之石,将围绕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展开讨论。

      「关键词」停车位,产权,建筑物区分所有?

      汽车作为工业社会的标志之一,对人类文明的促进有目共睹。车可娱人,亦可扰人,停车问题便是其中之一。作为人类交通工具、运输工具停放安置休养场所的停车场(林肇家:《论区分建筑物停车全产权登记》,载《土地事物月刊》第293期。)本不是问题,只是伴随着人的矛盾的日益突出才成其为问题。特别是这几年,我国的房价越涨越高,而车价却是越来越便宜,随之而来的“车位之争”愈演愈烈。开发商、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词,各方人士也是众说纷纭,莫衷...

  • 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属一般不属于业主个人也不属于物业。如果商铺门前在小区内,则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商铺全体业主;如果商铺门前对着公用街道,则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政府所有。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地下车位如果是租赁的,则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自行协商具体的租赁期限,如果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则超过的部分无效。并且续租的最长年限也是不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购买地下车位要比地上车位有很多好处,因为地下车位不仅面积大,而且在刮风下雨的时候也有一定的保障,避免车辆受到冰雹,树脂的乱砸情况。购买地下车位需要重视合同的详细内容,给我们的爱车提供更多的保障。那么购买地下车位合同怎么写?请法律快车小编解答下。

      一、购买地下车位合同怎么写

      卖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买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库)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 市 区 区 ),车位面积为 平米,( 号)。

      第二条上述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购买定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

  • 如果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归属全体业主所有,则由全体业主协商决定;如果该车位在开发商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就已明确是归开发商所有,那么就由开发商决定出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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