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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退货纠纷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7 09:08:11 0人浏览

导读:

发生网购纠纷,消费者可以拨打电商总部所在城市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也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涉及金额比较多的,可以向国家公安机关报案。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网购退货纠纷处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网购退货纠纷处理
  •   网购不满意,退货换货也能上保险!自从专门为解决因网购退换货运费而产生纠纷的“退货运费险”诞生后,不到3个月时间,这个新兴的险种在网购市场上掀起了不小的波澜。但近日也有不少买家反映,“退货运费险”在理赔上存在一定“问题”。 上周,市民汪小姐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她在同一家网店购买的两件货物,投保时分别缴纳了保费,但退货理赔时保险公司却只赔偿了一笔费用。“花了两件的钱,却只拿到一件的赔付,这个钱给得有点'冤'!”

    “网购达人”

    付两笔钱 只获一笔赔付 汪小姐迷上网购已经快5年了,基本上每个月都会在网上采购数百元的商品。虽然“网龄”不算短,但由于网购商品存在无法现场验货的缺点,汪小姐时不时也为这种...

  • 发生网购纠纷,消费者可以拨打电商总部所在城市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也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涉及金额比较多的,可以向国家公安机关报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 网购退货如果卖家同意却不签收的,买家可以联系物流公司暂时先保管货物,并在卖家拒绝退款后在退款详情页面点击“要求客服介入处理”,并上传双方约定的完整清晰的旺旺聊天记录截图和退货凭证(上传退款凭证介绍)通过平台介入的方式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核心内容: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商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而在一些专家认为七天无理由退货可以补救网购信息不对称,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难以界定意外损坏责任,容易发生争议,消费者有可能不容易退货。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并宣布将于下月15日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明确:消费者网购商品自收货起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但一些电子商务及法律界专家表示,即将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作为电商立法的开篇之作,在操作标准等方面的界定还不是很明确,有可能在执行和维权过程中产生争议。

      《办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

  • 网购退货如果卖家同意却不签收的,买家可以联系物流公司暂时先保管货物,并在卖家拒绝退款后在退款详情页面点击“要求客服介入处理”,并上传双方约定的完整清晰的旺旺聊天记录截图和退货凭证(上传退款凭证介绍)通过平台介入的方式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核心内容:李先生看网站介绍某治疗仪对治疗颈椎病有很好的效果,然后立即购买。但李先生使用治疗仪时候发现赠送的药贴竟然过期了,然后联系客服要求退货,而客服要求拍照上传后置之不理。查询店家ICP备案号,竟是另外一家公司。

      网购治疗仪 赠送的药贴过期

      李先生说,他今年66岁,家住龙潭区铁东D4区7号楼。“我患颈椎病10多年了,一直没有治好。前段时间,我在一个网站发现一种叫‘舒伯特颈椎牵引器’的治疗仪,网站上说对颈椎病有很好的治疗效果。”李先生说,那个网站上还有一位著名作家的宣传图片,并有很多颈椎病患者使用后摆脱病痛的介绍。

      “看了宣传我就很想买,于是联系了客服。对方说我正赶上促销,原价1980元的治疗仪只卖698元,并且赠送配合治疗仪使用的颈腰骨湿敷贴和理疗带,随后我就下了订单。”李先生说,他2月13日下单,16日治...

  •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不等于无条件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务必保持完好,但根据规定,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不能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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