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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海运提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8 11:00:01 0人浏览

导读:

海运提单(oceanbilloflading),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那么什么是海运提单?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海运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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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海运提单的种类

      1.按是否有批注区分: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或船方在收到货物或装载货物时,货物或外包装没有某种缺陷或不良情况的提单。 不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货船放在收到货物或装载货物时,发现货物或外包装有不良情况,在提单上给予相应的批注。 对于不清洁提单,银行将拒绝接受,无法议付。

      2.按是否已装船时签发提单分:已装船提单和收讫备运提单。

      前者指的是,提单上记载的货物已经装上提单所指明的船只后签发的提单,提单上明确记载装船的日期;后者是指托运人将或交给承运人接管,因船公司船期关系,或船只尚未到港,暂存仓库由其保管,而凭仓库收据签发的备运提单。

      3.按运输方式分:直达提单和联运提...

  • 海运提单(MARINE/OCEAN B/L),具有三种功能:一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货物收据,二是承托双方运输契约成立的凭证,三是收货人在货物到达地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与海运提单相对应的是租船提单(CHARTER PARTY B/L)和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电放提单是指不需要正本,只需要凭收货人背书的提单传真件和电放保函就可以提货了。 对于收货人只要得到船公司通知便可提货而无须提供正本提单 对于船公司只要得到客户指令便可放货,但需要客户出具保函 对于出口公司需要重视收货人信用规避交易风险,如果采用D/P和信用证结算,就无法得知客户是否已经向银行赎单,是否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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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

      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成立和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或已将货物装船,并保证至目的地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也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提单内容由正面事实记载和提单背面条款两部分组成。各船公司所制定的提单,其主要内容大致相同。

  • 国际商会的统计数字表明,在所有有关UCP500条款的争议中,针对第23条关于海运提单规定的争议占10.5%。近年来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该条款的咨询意见也达近50个之多。由此可见,如何正确理解及应用第23条的规定,一直是摆在各方当事人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国际商会在UCP600中如何对之加以修改及完善的重要任务之一。ISBP的第73至99段针对海运提单的部分问题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及规范。  一、UCP第23条的适用  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交港至港的运输单据,则适用UCP第23条。 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交“海运”或“海洋”运输单据,则适用UCP第23条。只要运输单据是港至港运输单据,单据不一定要使用“海运”或“海洋”等措词,才符合UCP第23条的规定。 例如,在第R342号意见中,信用证允许提交多式...

  • 1.提单是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货物装船的收据

      一般说来,货物装船后才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提单,表明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但是在实际业务中,货物装船后,根据负有监督装货责任的船上大副签发的大副收据;而海上集装箱运输是由港站签发的场站收据正本,作为承运人接管货物或货物装船的收据。提单是根据大副收据或场站收据而来,记载了大副收据或场站收据的内容,所以提单也具有了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货物装船的收据的作用。虽然大副收据或场站收据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原始收据,但它们仅作为船务单证或称为运输单证;而托运人最终所要取得的不是船务单证,而是能够用于结汇、收货人凭以提取货物和商业流通的提单。因此,提单既属船务(或运输)单证,又属商务(业)单证。

      提单作为货物收据,不仅证明收到货物的名称、种类、数量、标志、外表状况,而且证明收到货物的时间。由于国际贸易中习惯地将货物装船象征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于是签发已装...

  •   1、海运单:又称运单,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其格式和内容与提单大致相同。在承运人接管货物或将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船长签发,托运人可凭海运单和其他单证办理结汇手续。海运单通常是通过电子通讯手段传送给目的港承运人的代理人。船到港之前或之后,目的港的承运人代理人向海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或通知方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凭通知和身份证明提货。

      与提单相比,海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收货人无须凭海运单,从而实现了快速提货。因其不可流通性,非法得到海运单的人也无法凭以提货,这样减少了象提单那样因被盗或遗失使船方或货主利益造成损害的风险。

      2、电子提单

      随着电子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发展,电子数据交换的使用日益广泛。电子提单的产生就是这一技术在海运领域中的具体运用。

      所谓电子提单,是指通过电子传送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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