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录
在实践中,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将款项转入公司帐户验资后又转出;
2.公司成立后,无任何根据而向股东转移公司资金或其他财产;
3.在未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未弥补上一年亏损前先行分配利润;
4.在公司非盈利状态下,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
6.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等。
抽逃出资行为认定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犯罪构成具体表现为:
1.犯罪主体:公司发起人、股东,即为特殊主体。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2.犯罪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且应当限于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公司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刑法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及其他发起人、股东的权益。另一种观点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本身的财产权利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我们认为,本罪作为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表现,首先是对国家公司管理制度的侵犯。其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必然对公司及其...
(1)将款项转入公司帐户后又转出;
(2)公司成立后,无任何根据而向股东转移公司资金或其他财产;
(3)在未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未弥补上一年亏损前先行分配利润;
(4)在公司非盈利状态下,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
(6)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等。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对抽逃注册资金的认定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但仍保留股东身份的行为。对此可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处罚。以下就是法律快车
一、抽逃注册资本的界定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或者认缴的出资额。《刑法》、《公司法》对抽逃注册资本行为制订了罚则,但是对什么是
所谓抽逃出资,包括在公司成立后,非法抽问其出资和转走其出资两种方式。例如抽回其股本、转走其作为股金存入银行的资金、将已经作价出资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又转移于他
现今有的人为了牟利抽逃注册资金,令公司遭到损失,令人发指。通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1、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
业主方甲方投资方通常没有区别。项目的投资方需要负责所有的项目运作流程,投资方是经营的主体,处于主导地位,一般认定为甲方,建设单位约等于甲方约等于业主方。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