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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9 10:43:00 0人浏览

导读: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同一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所有权。财产是指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国家财产、私人财产,具有金钱价值、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那么,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问题?现在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问题
  • 情侣双方在同居以后肯定会有收入来源,在同居之前也有自己的个人资产,如果在同居以后双方的共同来源都用于了日常花销,那么这一部分收入来源应当认定为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双方在分手以后需要对共有财产进行分配,那么同居期间共有财产的分配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同居期间共有财产的分配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2、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3、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4、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5、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
  • 核心提示: 财产共有的概念:财产共有,即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财产共同享有财产所有权。财产共有的法律特征。财产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一、财产共有的概念

    财产共有,即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财产共同享有财产所有权。

    二、财产共有的法律特征

    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一款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物权法》第9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这表明法律确认并保护合法的共有关系。

    共有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财产共有的权利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主体。共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比如,某一间房屋可以属于两个以上自然人所有,也可以属于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有。

    第二,财产共有关系的客体应是同一项特定财产。所谓同一项特定财产,可以是独立物,如一幢房屋、一辆汽车;也可以是集合物,如共同继承的遗产。共有人...

  • 夫妻离婚离不开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而通常情况下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分割原则,这样才能保证分割不会显失公平。那么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一、共有财产概念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
  •   [案情回放]

    同居十几载育有一女  签协议分割房产股票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某某,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范某某,女

      李某某和范某某于1989年认识,后双方发生性关系。1995年1月12日,范某某生育一女孩李某盈。李某某主张双方是从1990年5月起同居生活,并提交了双方在一起的照片为证,范某某认为照片只能证明双方认识,并不能证明双方同居。范某某主张自己一直住单位宿舍,直至1997年,双方才开始同居。

      1991年,李某某以范某某的名义购买了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某花园的四套房屋。1998年9月,李某某又以范某某的名义购买了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路某商铺。

      2004年8月12日,李某某和范某某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自愿分手并对财产进行分割,上述五套房产产权属于女儿李某盈,李某某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给其他人,李某某必须即时无条件地将东门某商铺的产权转到女儿李某盈名下,房...

  • 夫妻离婚离不开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而通常情况下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分割原则,这样才能保证分割不会显失公平。那么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一、共有财产概念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
  • 现在很多年轻夫妻都会选择做婚前财产约定,可以防止和减少夫妻财产纠纷的产生,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夫妻婚前财产约定书内容有哪些?婚前财产约定的条件有哪些?夫妻婚前财产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夫妻婚前财产约定书内容有哪些1、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2、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一般包括男女双方婚前的存款,房产,车子,其他贵重物品等。婚前财产协议的约定不能过细,建议仅对重要财产作出约定即可。3、明确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在婚后可以与爱人共享的财产内容,以及共享的比例应该清楚。若只是表述为“婚前某项财产婚后共有”,法律上的理解应是每人一半。4、财产描述要明确。如房产的描述,正确的描述应该是“坐落于某市(县)xx街xx号房产由双方共有”。5、设定清楚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时间。
  • 对于家庭共有财产的认识在实践中比较混乱,不少朋友在这方面存在疑问。笔者觉得有必要对家庭共有财产的特点作一番分析,以便让大家对此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取得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起来的财产等。家庭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其一、家庭共有财产必须以家庭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基础,离开这一基础,家庭共有财产将无从谈起;其二、家庭共有财产必须是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取得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起来的财产;其三、家庭成员各自所得财产在有约定的情况下方为家庭共有财产;不少人认为,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共同或各自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家庭共有财产,这一观点是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类推而来,是有误的。认定某项财产是否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着眼点在于是否存在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共同所得的事实,故家庭成员的个人所得非依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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