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财产所有权 > 共有财产 > 财产共有

财产共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7 02:55:0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财产共有的概念:财产共有,即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财产共同享有财产所有权。财产共有的法律特征。财产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一、财产共有的概念财产共有,即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财产共同享有财产所有权。二、财产共有的法律特征我
核心提示: 财产共有的概念:财产共有,即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财产共同享有财产所有权。财产共有的法律特征。财产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一、财产共有的概念

财产共有,即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财产共同享有财产所有权。

二、财产共有的法律特征

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一款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物权法》第9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这表明法律确认并保护合法的共有关系。

共有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财产共有的权利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主体。共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比如,某一间房屋可以属于两个以上自然人所有,也可以属于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有。

第二,财产共有关系的客体应是同一项特定财产。所谓同一项特定财产,可以是独立物,如一幢房屋、一辆汽车;也可以是集合物,如共同继承的遗产。共有人对同一项特定财产的共有权,主要表现在对该特定财产所有权的共同享有,而不是对该特定财产所有权的分别所有,即不是把一物共分成几部分,共有人各自就某一部分独立享有财产所有权,而只能是各共有人对共有特定财产共同享有财产所有权。

第三,财产共有关系的内容具有两重性,既包括共有人内部的权利、义务,也包括共有人对外与第三人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按份共有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财产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形式。按份共有关系一般依据当事人的约定而形成。共同购买物品、共同出资建房、兴修水利、合伙办企业、共同开发自然资源以及物的添附等,都可能形成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形成,除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各共有人须预先订立合同,以合同来确定彼此的按份共有关系。

(二)按份共有的行使

1、按份共有人应依据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行使共有财产的财产所有权。对共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应依据当事人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应依拥有财产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2、按份共有人对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依法享有分割请求权和转让权。《民法通则》第78条第三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所谓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应当包括按份共有人将自己的份额赠与他人、与他人互易,或者按份共有人死亡,他所有的份额作为遗产为继承人所继承,或者按份共有人将自己的份额出售。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的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3、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是指,当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但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不得损害出售自己份额的共有人的利益。

4、按份共有财产的分割应采取合理的方式,以保持共有财产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可供选择的分割方法包括:对可分物可实物分割,对不可分物可作价补偿或者变价补偿。

四、共同共有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也称不确定份额的共有。

共同共有的特征如下:

1、共同共有关系的形成是基于共有人之间的共同法律关系,即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共有关系;家庭成员间因共同劳动、共同积累而形成的家庭共有关系。例如,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一款、第17条的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都享有不分份额的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只有共同关系解除才可以确定每个共有人的份额。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全部而不是分为几个部分享有权利。

3、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78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物权法》第95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二)共同共有的行使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理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不能分出自己的份额,当然也不能出售自己的份额,更不存在优先购买权。但是共同共有物分割后,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部分,如果该部分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部分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的,其他原共有人也有权主张优先购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