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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7 17:15:53 0人浏览

导读:

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有: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农村土地承包方式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方式
  • 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的方式有: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承包方将自承包的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转移给第三方经营,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为。

      二、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什么必要性?

      在我国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具有以下必要性: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促进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业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需要。

      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需要。

      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1、转包。转包主...

  • 通过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来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然而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时候,会遇到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有争议的土地、退耕还林等问题,为您一一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注意问题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各村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地原四至范围内的实测面积,应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户,对超出的部分承包地不得强制收回。2、无法复垦的承包地对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且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仍按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积及用途,但对征用后的承包地多出的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3、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4、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对二轮土地承包后,个别组以大稳定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于去年8月29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其积极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①本文试从物权法理论的角度,结合立法和司法中的几个重点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粗浅认识。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对这一问题,学界曾提出的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应然的物权说、实然的债权说、物权改造无用说。目前,从已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民法(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主任顾昂然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的说明》来分析,这一问题基本有了定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应然的物权说和实然的债权说,尽管它们所切入的角度不同,观点迥异。但是却却殊途同归,两者都认识到了现...
  • 我国农村土地转让的法律政策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的方式有: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   签订农村承包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签订农村承包合同前,农民承包者应参加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讨论会,了解决定承包方式、指标,发包方和承包方需要确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然后根据此签订合同。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经过民主议定程序达成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以下4个特征:

      1.合同及主体是法定的。发包方是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相一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

      2.合同内容受到法律规定的约束,有些内容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如耕地的承包期限30年,再如对于承包地的收回等,法律都有明确规定。这些内容都不允许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3.土地承包合...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承包方将自承包的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转移给第三方经营,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为。

      二、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什么必要性?

      在我国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具有以下必要性: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促进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业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需要。

      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需要。

      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1、转包。转包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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