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劳动纠纷判决书

劳动纠纷判决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8 13:39:21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因为和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想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达成调解协议,那么劳动纠纷判决书应该怎么书写?关于劳动纠纷判决书,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纠纷判决书
  • 原告郑强,男,1968年5月28日出生,汉族,无业,住重庆市长寿区陈家坡14号2单元6-4号。

    被告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渝州路192号。

    负责人李世全,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昱,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代理人岳莉,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原告郑强与被告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重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吴庆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银代华、柳明光参加评议,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原告郑强、被告联通重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昱、岳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郑强诉称,我于2003年10月进入被告公司城区业务中心话费管理部工作至今,并配发工作证上岗。最初每月底薪为800元,后改为1000元,另外还有绩效工资,月平均收...

  •   申 请 人:姓名:侯超 性别:男 年龄:40 民族:汉

      职位:百斯特人力资源公司董事长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27号

      被 诉 人:姓名:王丹 性别:女 年龄:36 民族:汉

      职位:沃斯特国际人力资源公司大中华区总裁

      申请事项: 1 申请人要求被申诉人在业内赔礼道歉。

      2 申请人要求被申诉人赔偿经济损失60万元。

      申请人侯超于2009年9月8日就其申请事项向我委提出仲裁申请。申请人侯超、被诉人王丹、百斯特人力资源公司总经理陈正权、及相关证人李杨、赵晓、王新立、闫彩明等参加了调解。我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经调解,申请人侯超与被诉人王丹达成一致协议。本起劳动纠纷调解结束。

      申请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2009年1月1日被申诉人擅自离职,违反劳动合同中“凡技术骨干或技术工种离职,三年内不得到相关企业工作,如有违约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跳槽到...

  • 我国劳动法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劳动者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时往往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事实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产生纠纷也可以找劳动局,那么没合同的劳动纠纷找劳动局流程是什么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没合同的劳动纠纷找劳动局流程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就可以找劳动局帮助。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比如说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没签劳动合同去劳动局讨薪流程:1、可以先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2、拿到这些凭据后,就可凭这些凭据与用人单位...
  •   劳动争议时有发生,发生之后当事人要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如果是法院就劳动争议进行了调解的,调解成功之后调节双方要签订好调解书,那么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至于具有何种约束力则语焉不详,立法者给出的理由是“本法确立着重调解原则,强化调解作用,主要是从完善调解制度本身加强调解工作,而不是直接赋予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保障调解的有效性,也就是说主要不是从调解的结果上强化调解的作用”

      1、正是立法者的模糊用语,在解释上造成了两种认识:

      无法律效力论。他们结合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ld...

  •   如果公司无故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原因,引起了劳动合同纠纷,是可以申请仲裁的。想必很多人都想了解,劳动合同纠纷的具体释义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纠纷判决书一般是多久下达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规定》对劳动合同纠纷列举了七种情形: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7)竞业限制纠纷。

      二、劳动合同纠纷判决书一般是多久下达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

  • 劳动争议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从立案到最终作出判决的时间一般是在6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并不是任意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