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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8 14:29:16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八项内容: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名字。第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有效的身份信息。第三、劳动合同期限。第四、工作的内容以及工作的地点。第五、具体的工作时间和休假的规定。第六、劳动报酬。第七、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第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那么,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内容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内容
  •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基本身份信息、工作内容、工作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社会保险、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期限、职业危害防护等相关方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可能存在效力问题。那么,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呢?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合同,虽然内容上都是依法制定的,但却常常被单位晾在一边,成为一纸空文。那么,实际上,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履行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法》 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

  • 合同的内容一般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必备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一般是由法律法规指定的;约定条款是指当事人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确定的条款。劳动合同一般同时具备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是在《劳动法》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具体项目而形成的。

    《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七...

  •   核心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这三种期限分别指的是什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又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而且也是对用人单位长期利益的一种保护。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短期化,企业的短期化行为造成劳动者的短期化行为,使劳动者对企业没有归属感...

  •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具体信息;2、劳动合同期限;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8、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及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协议、补充保险和社会福利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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