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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如何测量面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4 09:55:29 0人浏览

导读:

交房指的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交房时如何测量面积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交房时如何测量面积
  • 交房时面积大了在3%以内的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由买方进行补足;超出3%的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
  • 在合同约定了面积差处理方式时,交房时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有误差,按约定的方法处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没有约定,房屋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的,可以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三十条第一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交房时面积大了在3%以内的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由买方进行补足;超出3%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
  • 交房验房的一般流程如下:

    1、按照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时间验房;

    2、可以自行对房屋的墙面、管道等设施进行检查也可以委托专业的验房机构;

    3、如交付的房屋与合同约定的一致,可以领钥匙确认收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家住周口路的王女士咨询:交房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对此进行了维修,那么,这样能否算作延期交房?

      答:房屋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只要不影响正常使用,王女士应当领取钥匙,开发商维修过程不应算作延期交房。如果因质量问题影响房屋正常使用,那么王女士可以拒绝办理入住,并按合同约定要求违约赔偿,甚至可以要求退房。

  • 现在买楼盘的新房基本上都是没有现房的,都是期房,都需要付首付以后等待交房。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2018年延期交房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开发商延期交房承担什么责任?下面为您介绍一下。一、2018年延期交房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1、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过高或过低都可以申请调整,开发商若发现当初设置赔偿标准过高,可与购房者协商调低,参照同样地段、户型面积、楼层房屋的租赁价格调整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2)购房者如发现当初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过低,也可向开发商提出协商提高,参照标准同上。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的,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仍然应当赔偿购房者延期交房...
  •   一般我们在购买在建房的时候开发商就会将房屋的交房日期写明,因为蛇都不愿意购买一个永远都拿不到房产证的房屋。但是现实生活并不会那么的顺心如意,总会有开发商到了交房日期却迟迟不交房。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原因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及其相关问题。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原因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原因有很多,一是不可抗力的因素;二是开发商实力不足;三是开发商有意控盘提价;四是建筑方和开发商有资金纠纷,施工中止导致;五是有部分新城区楼盘因市政配套无法到位,楼盘小区配套无法如期完成;六是业主在收房前发现楼盘有各种问题而拒绝收房;七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欲被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八是开发商的楼盘还未经过有关验收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等等。但究其根本,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痼疾在于期房销售,这降低了开发商的资金要求等门槛,也给购房者提供了购房的便利,但也为购房者带来了延期...

  •   核心内容: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到达之后仍没有交付房产的情况,延期交房是一种违约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到期未交房的情况都构成延期交房。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延期交房的两种例外情况,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原则上,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构成延期交房:

      一、因不可抗力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的规定,因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可能延期交房的,出卖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出卖人应在合理时间内对买受人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构成延期交房。

      二、因重大规划、设计变更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

      根据《土地管理法》...

  • 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可见,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受人解除购房合同,申请退房的理由主要是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或者影响居住的重大质量问题,仅因出现延期交房问题,购房者并不能够直接退房,若购房合同事先约定了交房日期,建议房屋买受人可以追究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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