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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如何确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4 10:13:29 0人浏览

导读:

集体土地,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集体土地入市吹响集结号,而关键要突破既得利益者阻力。那么集体土地如何确权?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集体土地如何确权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上海特邀嘉宾律师:孙侠。农村宅基地房屋纠纷常见的有以下几种:一、宅基地房屋权属的确定,即哪些人是宅基地房屋的权利人,应综合考虑土改证、宅基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员以及房屋新建、翻建、改扩建等情况来确定宅基地房屋的权利人。第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归属,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地上建筑物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建筑物补偿应当归房屋权利人,宅基地使用权补偿一般由该户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共有。
  • 农村土地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1.当事人双方共同进行协商。2.第三方进行调解;比如法院的庭前调解。3.向法院提起诉讼。4.向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先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农村土地主要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颁证确权,即核发证书来确认所有权,农村土地确权有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两种形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 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依照第二章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
  •   土地使用证是指土地使用者享有合法使用该土地的一项凭证,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拥有土地使用证可以避免他人对自己土地使用权的侵犯,我国的土地使用证分为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我国规定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进行分户的,那么土地使用证是如何进行分户的,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国有土地使用证怎样分户的的相关知识。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怎样分户的

      可以持土地使用证、土地分割协议或土地转让协议、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属于国有土地的,还应当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先要搞清楚你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估计房改房的土地证是划拨土地,而划拨土地是不能抵押贷款的。首先,你家的房子要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银行才能帮你贷款。

      二、国有土地出让程序

      办理国有...

  •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所有,款项的分配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自己分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如何分配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农村中越来越多的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土地。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三项费用经政府审核发放到村集体后,哪些费用应分配到村民手中?哪些村民享有请求分割的权利?实践中,为征收补偿费发生纠纷的案例很多。为此,笔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加以论述,希望使农民朋友对些问题能够深入理解。

      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分配纠纷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收...

  •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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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崂山区的曹先生向本报楼宇热线(2882315、2075047)反映,数年前他购买阳光山庄的一处商品房,虽然房屋早已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也已经办理。但由于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办理,无法将该房屋转让他人。那么,如何为该房屋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据崂山区国土资源局有关人

      士介绍,业主购房后,必须在开发商注销原土地使用权证后,才能办理业主各自的土地使用权证,这就是所谓的“小证”。所以,曹先生应在开发商的协助下,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交购房合同、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并交纳交易服务费、测绘费等费用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需要说明的是,开发商有义务协助业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特约编辑:广伟

  • 宅基地是我们农民朋友用来建房最基本的土地,如果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对宅基地的补偿数额不够,或者少算宅基地面积,少补费用,还达不到我们再建新房的标准,那遇到宅基地拆迁纠纷,我们为了维护我们利益该怎么解决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详细的为大家解答吧。一、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二、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的办法(一)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拆迁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二)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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