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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合同义务构成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2 15:58:41 0人浏览

导读:

后合同义务构成要件:要约已经生效,但合同还未生效;先合同义务的主体已经特定;而基于法律的规定,和诚信原则,当事人需要履行一定的通知、保密等附随义务。那么后合同义务构成要件?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后合同义务构成要件
  •   1、须存在有效的合同

      合同有效成立,为后合同义务存在之前提。合同有效成立前,当事人承担先合同义务,若一方给相对方造成损害,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无效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发生当事人期待的履行效果,当然也不会产生法定的后合同义务。可撤消合同被撤消后,视同自始无效,也不产生后合同义务。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获权利人追认之时,不产生有效的履行效果,也不产生后合同义务。只有有效成立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才会发生后合同义务。

      2、有效合同须已相对终止

      《合同法》第92条规定的后合同义务产生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而合同终止包括合同的相对终止与绝对终止。相对终止是基于履行、解除、抵消、提存、免除、混同等原因当事人建立在合同基础上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其中债务应理解为原给付义务与继给付义务两种情形,继给付义务包括以违约责任为内容的义务与合同解除后的恢复原状等义务。只有合同相对终止后...

  •   核心内容:后合同义务有哪些构成要件?有效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当事人在合同消灭后存在某些义务,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将会带来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以诚实信用和交易习惯为根据的。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后合同义务的构成要件。

      后合同义务的构成要件

      从以上诸方面的分析,我们得知后合同义务的构成须同时具备以下要件:

      第一、须存在有效合同,且此有效合同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终止。

      如果合同未成立或已成立但未生效,此时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一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自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尚未终结前,此时因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此时须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在合同消灭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相对终止时,此时一方当事人所产生的义务为后合同义务。

      第二、当合同关系消灭后,当事人仍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之必要。

      并非所有的合同关系消灭后,均在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后合同义务。在有些合同...

  •   导读:根据“无义务,无责任;有义务,必有责任”的现代合同义务责任理论,基于诚实信用的理论基础,创立后合同责任是非常必要的。本文着重对后合同责任的理论基础和构成要件进行探讨。首先,明确了后合同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侵权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应具有独立的构成要件。其次,笔者采“五要件说”,将“发生在合同终止后”作为时间要件纳入构成要件,并对后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进行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后合同责任 后合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 构成要件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间的信任关系并不立即消灭,作为合同信任关系的延伸,当事人之间仍存在后合同义务。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是我国法律首次...

  •   1、须存在有效的合同

      合同有效成立,为后合同义务存在之前提。合同有效成立前,当事人承担先合同义务,若一方给相对方造成损害,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无效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发生当事人期待的履行效果,当然也不会产生法定的后合同义务。可撤消合同被撤消后,视同自始无效,也不产生后合同义务。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获权利人追认之时,不产生有效的履行效果,也不产生后合同义务。只有有效成立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才会发生后合同义务。

      2、有效合同须已相对终止

      《合同法》第92条规定的后合同义务产生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而合同终止包括合同的相对终止与绝对终止。相对终止是基于履行、解除、抵消、提存、免除、混同等原因当事人建立在合同基础上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其中债务应理解为原给付义务与继给付义务两种情形,继给付义务包括以违约责任为内容的义务与合同解除后的恢复原状等义务。只有合同相对终止后...

  • 后合同义务与付随义务的区别有: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违反后合同义务的类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后合同义务的类型包括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等其他义务。

    1、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一方将对方当事人不知悉的有关合同的有关情况告知对方当事人。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一方请求恢复原状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否则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责任。《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怠于通知或未通知,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法定责任。受托人不得以合同未约定或合同已终止为由,不承担责任。

    2、协助义务

    协助义务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积极为对方提供必要条件,提供方便,如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因受托...

  • 后合同义务的法律风险包括:依据我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违反后合同义务的,仍然可能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后合同义务包括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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