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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保证的法律常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9 08:38:38 0人浏览

导读:

共同保证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保证人为同一债务作保证的行为。共同保证是一种特殊的保证。那么共同保证的法律常识?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共同保证的法律常识
  •   从保证人的数量划分,保证可以分为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单独保证是指只有一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共同保证是指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共同保证既可以在数个共同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一个保证合同时成立,也可以在数个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数个保证合同,但担保同一债权时成立。按照保证人是否约定各自承担的担保份额,可以将共同保证分为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按份共同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的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是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或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

      需要注意的是,连带共同保证的"连带"是保证人之间的连带,而非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连带。故称之为“连带共同保证”,而非“连带责任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

  • 按份共同保证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   核心内容:单独保证是指只有一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共同保证是指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下面法律快车合同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的区别。

      根据保证人的数量的多少,可将保证分为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

      (一)单独保证

      单独保证是指只有一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

      除非另有指明,我们通常所说的保证就是指单独保证。

      (二)共同保证

      共同保证是指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

      具体而言,一是保证人必须是二人以上,至于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或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在所不问;二是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务。如果数个保证人分别保证各自的债务,彼此之间无关联,仍为单独保证,而非共同保证。数个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一个保证合同固然可以成立共同保证,而签订数个保证合同共同担保同一债权也可以成立共同保证,并且这些合同是同时成立还是先后成立,彼此间有无意思联络,均在所不间。

      关于共同保证的...

  • 有关共同保证期间的内涵,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进行明确的界定。就字面意义,存在两种理解:一种是指共同的保证期间,即所有保证人共同承诺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该保证期间具有唯一性;另外一种是指共同保证中的保证期间,即共同保证中所有客观存在的保证期间,由于保证人承诺的保证期间有时会出现不同,就此意义上的共同保证期间表现存在多样性的可能。

    在我国对共同保证的认知中,学界采纳的是形式共同保证说。通说认为,数人对同一债务的履行所提供的保证即构成共同保证 .换言之,一类保证合同只需具备下列两个形式要件就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共同保证:1、保证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2、对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为保证。但形式共同保证说的采用,在共同保证期间的司法认定中,面临多个保证期间的冲突与抉择适用的困境;是以共同保证中某一个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或所有的共同保证人均予以承诺的保证期间、或共同保证中最长的保证期间、...

  •   共同保证是指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共同保证的效力是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根据《担保法》第12条规定,共同保证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保证人为同一债务作保证的行为。

      共同保证是一种特殊的保证。与一般保证只有一个保证人不同,共同保证的主体为两个以上的多数人。这种多数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并且必须是数人对于同一债务作保证,如果数人分别就不同的债务作保证,那么就不成为共同保证。另外,如果被保证的主债务人为多数,而保证人为一人,也不能称为共同保证。

      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保证人对同一债务作保证的情况有两种,即按份承担保证责任和共同承担保证责任。

      1、按份承担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有约定,保证人仅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2、共同承担保证责任(或称连带承担保证责任),是指每一个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全部保证责任的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该保证人不得拒绝。

      此外,如果保证人对于各人...

  • 共同保证追偿顺序是: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其中一个连带保证人先行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其享有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权利,但应首先向主债务人追偿,如主债务人清偿不能的,再由其他连带保证人在前者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偿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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