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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11:06:39 0人浏览

导读:

企业的员工因为患病或者非工伤需要治疗的,企业也会酌情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在这期间员工享受的待遇就是非工伤医疗待遇。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非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有哪些。那么非工伤医疗待遇?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非工伤医疗待遇
  •   工伤对于劳动者的伤害还是很大的,因此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工伤期间应享有的待遇,那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 1、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3、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5、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

  • 工作保险待遇是每个劳动工作者都应享有的福利才对,那么为什么会有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这一说呢,这又是怎么产生的呢?其实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般应该是待遇享受之中的不合法或者不合理而产生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整理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知识。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学习。一、案例事件河南省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10月组织公司内部足球友谊比赛。小王为该公司职工,2002年10月12日在参加足球比赛过程中意外受伤,左足跟腱拉断。2002年12月5日经内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评为七级工伤。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于2003年1月为小王报支了医药费4500元,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八千余元,双方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   我国法律规定职员因工受伤需要进行治疗的,可以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期。不过还有一些情况是员工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生病或者劳动能力丧失无法继续工作的,属于非工伤医疗期。非工伤的医疗期也有相应待遇,那么非工伤医疗期待遇是怎样的?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非工伤医疗期待遇

      (一)病假工资

      1、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

      (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

      (1)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

  •   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后,保障职工及时享受保险待遇。那么,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全部招用的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由其所在地的用人单位缴纳,参保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农民工由于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

  •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工伤情况下,应该办理工伤赔偿手续。那么,怎样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在医疗终结后,单位为其或其供养亲属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资格时,应填写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工伤事故申报表》;

      (三)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供养亲属的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供养关系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已评定伤残等级的需提供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原件;如有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如属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医疗单据、费用清单;

      (六)医疗诊断证明书,住院者需要提供出院小结;工亡职工应提供死亡证明材料;

      (七)经同意...

  • 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的,社保局依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㈠ 工伤待遇

      ⒈医疗费(含挂号、治疗、检验、手术、住院普通床位、药费、就医路费):社保支付70%,单位支付30%.

      ⒉康复器具费:社保支付50%,单位支付50%.

      ⒊一次性残疾补偿金。被保险人因工负伤留有残疾,经申请评残达到等级的,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

      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

      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

      十级6个月。

      ⒋残疾退休金。被保险人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办理残疾退休手续。残退金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或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社保局依下列标准按...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那么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呢?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1、首先要满足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条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2)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3)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4)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2、提交申请材料个人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提交所有医疗诊断、鉴定等费用的原始票据等证据。
  •   我国对于工伤赔偿和待遇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当我们在工作中因工受伤的时候,我们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那么,职工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一、职工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确定为1至24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3)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4)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 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费分为三个等级,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 部分护理依赖。 分别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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