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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去名字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7 09:01:07 0人浏览

导读: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针对房产证去名字怎么办理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房产证去名字怎么办理
  • 我国《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产的所有权人,有权将自己的部分房产赠与他人。在房产登记部门变更登记为,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也就是在房产证上,加上他人的名字。房产证加上他人的名字,常见于已经结婚,或者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婚姻法》对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处分权,也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存续的,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需要双方签订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协议书,并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到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产权登记;也可以将双方约定的协议书,进行公证,然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李浩。怎么办理房产证加女方名字?

      1、房产的所有权人,有权将自己的部分房产赠与他人。在房产登记部门变更登记为,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

      2、房产证加上他人的名字,常见于已经结婚,或者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

      3、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需要双方签订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协议书,并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到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产权登记。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房产证加女方名字贷款购买的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后,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办理登记;全款购买的直接交纳手续费,携带材料向房产交易中心提交登记申请即可。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办理房产证过户需要到办证大厅,带起相应的证件和进行相应的手续流程才可以完成。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房产证怎样办理过户和更名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产证怎样办理过户和更名

      1、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2、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4、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6、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7、若经法院...

  • 怎样在房产证上加名子

    问:近期不少市民关注房地产权证“加名”问题,请问怎样才能实现“加名”? 答:其实“加名”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一是赠与。假设房屋产权人张三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其儿子。张三和其儿子第一步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张三的儿子为房屋共有人。如资料齐全,市国土房管局可以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权证。 ...

  •   发展商征收土地的时候会配给回迁户房子。回迁户办理房产证比较特殊。那么,回迁户房产证怎么办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回迁户房产证怎么办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2、回迁房办理房产证应交那些费用和手续,必须提交的证件: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身份证。

      3、房产证办理应交纳费用:拆迁房与安置房等值部分,只交纳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3元/平方米,由个人交纳。超值部分,按买卖交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2%,手续费3元/平方米,产权登记费,2000年5月1日按80元/套收取。

      4、房产证下来后,...

  • 房产证上可以加子女的名字,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可以到公证机关公证赠与子女房产的合同,再申请过户;可以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在购买房屋以后,有关的行为人为给房屋购买者办理房产证,这个是房屋所有权的一个凭证,如果在房产证上有名字的话,这个是代表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房产证登记名字的前后是否有区别。

      一、房产证登记名字的前后是否有区别

      排在前面的是持主产权证的人,排在后面持共有权证。

      责任和权属上的分别体现主要是看你们的共有权性质:

      1、共同共有:共有人之间不区分所占共有份额的比例,权力责任相等;

      2、按份共有:区分比例,例如甲持有该房产60%共有权、乙持有另外40%共有权。

      只要是共有房产,那么任何单方是不能单独处置该房产的,所以从规定来看,房产证名字前后有区别,但是只要是共有财产,任何一方都是没有权力擅自处理房产的。

      如果是共同共有,不论何种关系,房产证名字先后不影响产权归属,所谓户主和共有人权利不平等之说无任何根据。对房产比例另有约定的除外。非夫妻关系从共同共有...

  • 房产证更名在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第一款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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