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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处理知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16:42:32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的时效为1年,已过时效。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那么工伤处理知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处理知识
  •   摘要:工伤鉴定标准作为工伤认定中较为重要的部分,一直都受到很多人的关注。那么,什么是工伤鉴定呢?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呢?工伤鉴定需要经历那些程序呢?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是清楚吧,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网友提问:

      各位老大,我父亲在今年7月30日去北京出差,于7月31日早上8点多因心脏病去世!(他自己一个屋,早上6点43我母亲给其打电话时还很好,但是7点30同去的人打电话一直未接,到8点10分才撞开门发现人已经失去知觉,但还有脉搏。随后打120但是120,9点10分才到,到医院后已经9点半了,到医院后已经死亡)!回来后单位说其情况不符合工伤认定,(说只是擦边,申请很有难度)!我想请问我父亲这情况是工伤吗?如果是的话单位应怎么赔偿。劳动局应怎么赔偿!我父亲是副处级干部,赔偿和职务还有关系吗?谢谢。

      律师:根据法律规定,你父亲的情况视为工伤,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律师:你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一般伤情

      1、医疗费:【29条3款】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29条4款】【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计算。】【单位支付】

      3、交通费:【29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单位支付】

      4、 食宿费:【29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单位支付】

      5、 康复性治疗费【29条6款】【基金支付】

      6、 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0条】【国家规定标准】【基金支付】

      7、 工资、福利:【31条1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

  •   当企业职工发生工伤后,就需要进行处理,企业职工工伤处理流程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就企业职工工伤处理流程为你解答。

      企业职工工伤处理流程如下:

      一、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

      二、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具体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等﹐送人事单位留存。

      三、人事单位应检附相关数据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

      四、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数据如下﹐需请单位主管和受伤员工配合提供﹕

      1. 工伤认定申请表(社保局领取)

      2. 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工伤员工的初次诊疗记录原件、复印作(可为疾病诊断证明书或门诊病历)

      4. 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为劳动合同或入职档案)、受伤当月的考勤记录(受伤时间为每月1日的需提供上月考勤记录)

     ...

  • 厂里工伤赔偿怎么计算主要看劳动者的工伤程度。工伤赔偿额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在工作中员工受工伤,我们都知道可以申请鉴定获得赔偿。但是,没有报工伤可以以工伤去处理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单位没有报工伤,劳动者可以自行申报工伤,否则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

  • 工伤赔偿并不是一次性赔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若职工因工致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鉴定就是劳动者在受工伤之后进行的鉴定,这也有利于伤者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工伤鉴定怎么做?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工伤鉴定怎么做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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