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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条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7 11:17:25 0人浏览

导读: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出现了一种新的房屋销售制度mdash;mdash;房屋预售。它是指开发商在房屋尚未建成时,就把楼宇分成各个单位(以图纸标明)来预售给客户,此时先预收首期付款,建筑期中再收一部分,待楼宇峻工并可以交付过户时再由购房人交足剩余部分的款项。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房屋预售条例的相关知识。
房屋预售条例
  •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出现了一种新的房屋销售制度——房屋预售。它是指开发商在房屋尚未建成时,就把楼宇分成各个单位(以图纸标明)来预售给客户,此时先预收首期付款,建筑期中再收一部分,待楼宇峻工并可以交付过户时再由购房人交足剩余部分的款项。相对于一般的现房买卖,也称之为期房买卖。对此制度《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作了一般性规定,并授权国务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补充规定,除此之外,对此制度的法律调整主要就是依靠各地的地方法规了。作为一种新兴制度,因立法规定的不足和实践经验的欠缺,在房屋预售中有一些基本问题认识不清。笔者试图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基本法理,参考境外先进经验,对以下基本问题略作理论探讨。

      一、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

      (一)预售合同是否属于买卖合同

      房屋预售合同签订之日,房屋尚未开工或正在施工,但双方意图都在于竣工后的房屋产权转让。因此预售合...

  • [内容提要]商品房预售中,商品房预售人应当在订立预售合同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由于预售人没有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而导致其他债权人对已预售的房屋主张权利,并成为其主张权利的正当理由。那么,商品房预售登记具有何种法律效力,它是否具有预告登记的功能,本文将对预告登记展开全面的考察,论述商品房预售登记不具有预告登记的性质。同时,就当前商品房预售中存在的消费者的买受请求权与承包人的法定抵押权的冲突,阐述预告登记制度是解决这一冲突的有效方法。[关键词]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登记预告登记制度承包人法定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依照该条的规定,各城市都制定了不同的商品房预售登记规则。以徐州为例,徐州市在1995年12月颁布的《徐州市城市房地产交易...
  •   房屋预售的不足之处

      房屋预售制度是造成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房屋预售制度下,房地产开发商不仅能以低成本使用银行资金、无息占用购房者的预缴款以及承建商的垫款,而且也不需承担房屋的存货成本。所以开发商所谓“期房价格低”只是假象,实际上房地产开发商在使用各种策略让房价持续上升。

      而预售制度更大的危害在于,当开发商提前拿到预收款,提前收回大部分乃至全部成本之后,他们就没有了后顾之忧,便通过囤积居奇等方式步步推高房价上涨,而房价的上涨又为开发商更方便地收取下一个项目的预收款创造了条件,因为在房价上涨过程中,在买涨不买跌的心理推动下,人们未来房价增值的预期会推动房价屡创新高。

      中国房屋预售制的潜在风险: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和银行;通过“炒楼花”等制造楼市虚假紧缺,借机囤积抬高价格;逐步提高房价慢慢卖,造成期房价格低的幻觉等。

      国外也有房屋...

  •   买房子是一件大事,有时候大家可能也会遇到买预售商品房的事情,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怎么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怎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怎么查

      在售楼场所实地查看;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中“新建商品房”栏中输入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

  •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这几年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很迅速,现在有一种购房形式是房屋预售,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房屋预售是要进行备案的。那么房屋预售备案什么意思?商品房预售有什么风险?合同备案需要多长时间?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预售备案什么意思

      房屋销售备案登记是政府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确保工作的质量的一项工作。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申请、审查、复查、交付、质量监督,后归档。这项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确保房屋的工作质量。房屋销售备案登记具有很大的方便,和便捷性。

      而房屋销售备案呢,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和销售进行的登记工作。由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站的内勤岗去负责受理房屋租赁的双方当事人的房屋资料,并认真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

  • 房屋预售方违约处理方式为:对预售方确实无法提供原合同约定的房屋的,预购方可以要求变更或解除原合同,并由预售方承担违约责任;现预购人要求按原合同约定履行的,予以支持。对预售方以广告或其他方法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误导他人预购其商品房的,对预购方造成的损失,由预售方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出现了一种新的房屋销售制度——房屋预售。它是指开发商在房屋尚未建成时,就把楼宇分成各个单位(以图纸标明)来预售给客户,此时先预收首期付款,建筑期中再收一部分,待楼宇峻工并可以交付过户时再由购房人交足剩余部分的款项。相对于一般的现房买卖,也称之为期房买卖。对此制度《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作了一般性规定,并授权国务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补充规定,除此之外,对此制度的法律调整主要就是依靠各地的地方法规了。作为一种新兴制度,因立法规定的不足和实践经验的欠缺,在房屋预售中有一些基本问题认识不清。笔者试图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基本法理,参考境外先进经验,对以下基本问题略作理论探讨。

      一、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

      (一)预售合同是否属于买卖合同

      房屋预售合同签订之日,房屋尚未开工或正在施工,但双方意图都在于竣工后的房屋产权转让。因此预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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