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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1 10:46:29 0人浏览

导读:

医疗保险政策如下:1、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3、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当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时,退休后不缴纳医保费也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补缴至规定年限。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医疗保险政策的相关知识。
医疗保险政策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罕见病例如戈谢病、苯丙酮尿症、渐冻症治疗里的特殊药品。我国浙江省将其列入浙江省大病保险用药报销范围,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罕见病医疗保障病种范围暂定为戈谢病、渐冻症、苯丙酮尿症,保障对象为现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并获得浙江省户籍满5年的患者;或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年龄不满5周岁,其父母一方获得浙江省户籍满5年的浙江省户籍患者。

      纳入保障范围的罕见病患者,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逐层分担化解其合规医疗费用。合规医疗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维持诊疗必须的医疗费、罕见病特殊药品费用。罕见病患者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经济困难者,应通过医疗救助途径帮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罕见病患者在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后的剩余合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予以医疗救助和专项...

  •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如下:

    1、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3、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当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时,退休后不缴纳医保费也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补缴至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

  • 最近医保方面好消息不断传来,例如从2020年起,灵活就业人员(即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参保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政策有了新变化。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年龄放宽至55周岁,非本地户籍人员个人参保条件放宽。这些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新规,你知道吗?如果你对此感兴趣,就请看下去吧。一、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新规医保参保新旧政策变化(仅针对个人参保)1、旧的个人新参保,只能参保当月,不允许补缴;新的个人新参保,可允许补缴当年月份2、旧的女未满55周岁,可在户籍地以个人身份参保;新的女未满50周岁,可在户籍地以个人身份参保3、旧的个人参保,在同一参保周期,如果连续6个月或累计12个月未缴费,则视作中断参保;新的个人参保,如果未缴费则一直显示欠费,可补缴欠费4、旧的达到退休年龄,养老未满15年,可选择在退休当月终止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新的可享受养老待遇时,可在退休当月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二、参保注意事项1、若需...
  •   一、参保范围

      参保人员为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农村居民:指具有本市农村户籍的全体居民。(二)、城镇非从业居民: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下列人员。在本市所属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等全日制学校就读的非在职学生和幼儿园、托儿所、保育院的儿童,以及其他未成年(含新生婴儿);(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人员:是指城镇非从业居民中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未就业、灵活就业并且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

      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在校学生,港、澳、台和外国籍学生、儿童,以及具有本市蓝印户籍的人员,凡未参加户籍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可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补助

      学生儿童:个人缴费50元,政府补贴50元。成年居民:分三档缴费,个人自愿选择。

      特...

  • 一般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公司缴7.5%,个人缴2%。医保通常是由公司和参保人共同承担的,医疗保险具体的缴费基数在每个地区都会不一样,各个地区都有详细的规定,可以去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1、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这一定义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内涵:

      一、明确诊疗项目的范围。在临床医疗服务中,与诊疗相关的服务项目非常多,但并不是所有的医疗服务项目都是诊疗项目。根据这一定义,诊疗项目一是指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如体现医疗劳务的诊疗费、手术费、麻醉费、化验费等,体现护理人员劳务的护理费、注射费等,但不包括一些非医疗技术劳务,如护工、餐饮等生活服务。二是指采用医疗仪器、设备和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如与验有关的化验仪器,B超、CT等诊断设备,各种输液、导管、人工器官等医用材料等,不包括一些非诊断、治疗用途的仪器设备和材料不属于诊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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