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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产假多少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7 09:36:16 0人浏览

导读:

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产前可休假15天。各省市根据本省具体情况规定的产假期限有不同规定的,按其规定。另外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可以依法享有生育津贴。那么女性产假多少天?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女性产假多少天
  • 国家规定的法定产假为98天。但各省市可以延长产假的时间,一般是延长15天左右。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陪产假一般为十五天,那么这个陪产假的15天包含周末吗?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是带来陪产假15天包含周末吗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一、陪产假15天包不包括周末?国家规定陪产假有15天,是指男性在与自己依法结婚的妻子休产假期间可以享有的15中陪产假。这个陪产假包括双休日,但并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二、什么是护理假护理假是男人为护理生产配偶的特定假期,国家未作专门规定,一些地方法规对此是有规定的。护理假是男人为护理生产配偶的特定假期,国家未作专门规定,一些地方法规对此是有规定的。比如《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
  • 核心提示:休产假是否有工资?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呢?按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有关休产假期间的工资问题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休产假期间有工资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按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王剑博律师。

      现就国家规定产假是158天吗这个问题作分析解答如下:

      国家规定产假不是158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产前可休假15天。各省市根据本省具体情况规定的产假期限有不同规定的,按其规定。另外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可以依法享有生育津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   陪产假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这个是各个省的规定。一般来说,男员工享有陪产假,且在陪产假期间工资等福利待遇不变,不会被扣工资。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   问:公司注册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保护标准不一致的,应当如何适用?

      【相关案例】

      由于客户项目工作地分布在全国各地,一家北京的科技研发公司需要委派研发工程师到各地工作。今年5月份,一名被委派到厦门工作的女员工在厦门当地生产。该公司想知道,该员工产假的休假时间,应当按照北京的标准还是厦门的标准?

      答:对于女职工的法定产假,各省规定的标准并不一样,那么类似于女职工产假等劳动保护标准,在本案中应当如何适用呢?法律规定,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否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结合本案的情形,由于厦门市所在的福建省的产假天数多于北京的产假天数,且厦门是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则该女职工可以要求按照厦门当地的产假天数休息。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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