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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3天离职给工资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3 08:42:01 0人浏览

导读:

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也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这些都属于自动离职的范围,那么上班3天离职给工资吗?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上班3天离职给工资吗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马俊哲律师。

      上班三天离职有工资的,只要劳动者付出了一定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其工资。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上班3天,无论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劳动者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 上班15天离职有工资,但是上班15天离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童工自动离职有工资的,首先用人单位雇佣童工是违法行为,劳动者父母或其监护人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其次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结清工资,或者在下一个发薪日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也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这些都属于自动离职的范围,那么自动离职的工资还能拿到吗?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自动离职工资就没了吗

      自动离职不会扣除劳动者上月的工资,但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非法扣完劳动者当月的工资是属于违法行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

  •   我们在工作中劳动者自动离职的情况下,工资发放问题是我们最关注的。那么,自动离职工资就没了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劳动者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须为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

      而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劳动者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劳动者工资。公司可因你的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否则公司就不能随便扣减员工工资,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而至于扣减工资,一般不能超过20%,或扣减后所剩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有工资,用人单位无权随意减扣职工工资,即便员工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也应该按照该员工当月的实际出勤数发放工资。若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试用期期间签订的试用期协议有什么用?在试用期的试用过程中,劳动者通过试工更能了解公司文化,同时也能保障自身的工资薪酬能得到保障,而用人单位也能防止劳动者随意离职跳槽,分配劳动者的岗位,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试用期协议有什么用?1、试用期合同是指在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在确立正式的、长期的劳动关系之前签订的,适合双方的约束制度或条件申明文书。2、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3、企业初步考察应聘者的能力与潜力的方式,以此来分配和确立应聘者的职能及岗位。对于应聘者来说,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应聘者在有限的时间里较深入的了解企业、熟悉产品,获悉工作环境等,以此评判是否此工作确实适合自己。试用期的期限有多长?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 核心内容:《劳动法》规定,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加班费的最终所得是要看职工的工资基数。当工资基数确定后,加班费还要按不同的情况才能准确算出加班费。劳动法加班费规定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
  •   处于试用期的员工要是被单位安排加班的话,那么此时的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呢?相信这是很多正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其实对于试用期的加班工资,我国法律是有所规定的。下面,请跟小编一起了解有关内容。

      我国《劳动法》第44条明确规定,职工正常工作外的加班,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并没有职工试用期内的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的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加班或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以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可按同等时间补休;未能补休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每日按照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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