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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8 10:57:33 0人浏览

导读:

在专业机构作出了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看看,这个鉴定结论是不是符合实际情况。那么不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怎么办?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不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怎么办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于倩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不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怎么办这个问题。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   本人是右眼被铁钉伤通眼球,晶体流失,眼球委缩变小.要三个月做摘眼球手术,左眼视力下降0.3,

      就在上个月在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6级,我不服,该怎么办?

      律师:

      如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一侧眼球摘除者可以评定为五级。不知道另眼视力是多少?另一眼的实力对劳动能力鉴定有一定影响。

  •   在专业机构作出了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看看,这个鉴定结论是不是符合实际情况。要是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怎么办,那么此时当事人又该怎么办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怎么办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申请再次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   通常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公受到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一旦发生工伤,如果伤情较为严重的,需要进行工伤伤残鉴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工伤伤残鉴定不服怎么办?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工伤伤残鉴定不服怎么办

      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

      二、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可以依据《工伤保险管理条例》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设立的工伤认定办申请认定工伤,然后向工伤办申请。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人身伤害的,是要进行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收费的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300元,市县级每人次200元;

      2、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400元,市县级每人次300元;

      3、工伤争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500元,市级每人次400元;

      4、需对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的,省级每人次400元,市级每人次300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劳动能力鉴定收费的标准的相关内容。

  •   《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推荐阅读:劳动合同赔偿 工伤损害赔偿

  •   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如果劳动者认为工伤鉴定结果不对,这时候就需要采取合理的途径。那么,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也就是第一次鉴定申报的材料),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就是关于“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于倩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不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怎么办这个问题。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   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劳动者受伤,会进行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怎么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怎么处理:

      1、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何谓最终结论?简单的说就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法定的证据,能够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一般都没法否定其合法性和正确性。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管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还是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在作出1年之后,不管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还是工伤职工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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