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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7 10:50:44 0人浏览

导读:

九十年代后中国的人口数量急剧膨胀,加剧了土地和人口之间的矛盾。甚至出现了因为人口过多,土地过少,导致产出的粮食作物无法满足急剧膨胀的人口数量。为了控制人地的矛盾,国家实行了计划生育的政策。法律快车小编以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例,给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2016年3月23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下面是整理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2017,欢迎阅读。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居住在本省的以及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应当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条例。第三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
  •   根据2016年2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取消晚婚、晚育概念,鼓励生育二胎,原晚育奖励30天的产假,归结为正常延长30天产假。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合理分布。

      各级政府应当加...

  •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一九八六年九月五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关联法规: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关联法规:

      第五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

  •   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凡18-49周岁之间的育龄人群,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在流出前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近期照片以及所在单位的婚育状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生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婚育证明》的使用时效最高为3年,流动人口应当在婚育状况发生改变时或所持《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截止前,回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经审核后领换新的《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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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独二胎”之于国家:优化人口结构,缓解人口衰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昌硕认为,从长远来看,“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确实可以缓解我国劳动力减少、人口总量逐步衰减的压力,而且我们国家这些年发展得这么快确实离不开人口红利的作用。这对社会显而易见是一件好事。但是具体到用人单位本身,那些抱怨归抱怨,但是不得不承认保护女性权益的必要性和原则性,劳动法的规定很明确,不能只看眼前利益,而忽略长远效益,不能忽略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而且,对于那些有资格生二胎但是没有生的,企业还应该给予适当奖励,当然,女性生育权一定要得到保护,也要尽量兼顾用人单位利益。总的来说,“单独二胎”的改革对于家庭、企业、社会都是利大于弊。“单独二胎”之于家庭:家庭更温馨,孩子成长不孤单据一项调查显示,在“单独二胎”改革启动后,符合独生子女条件的育龄夫妻,愿意生二胎的占到47%,还在犹豫和观望中的占到30%,而没有打算生二胎的只有23%。这...
  •   2010年计划生育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

      1、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计划生育就是在全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对一个汉族家庭或一对汉族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女。

      2、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计划生育对人口的出生增长实行计划调节和控制,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①一个汉族家庭或一对汉族育龄夫妇有计划地安排生育孩子的时间和数目,以适应家庭和社会的需要;

      ②在一定社会范围内(如国家或地区)有计划地安排人口出生的数量和确定生育对象,即对人口发展...

  •   核心提示:中国的任何改革都是渐进的,计划生育二胎制政策在一些时机上或者技术推进细节上可能还需要时间,但具体推出时间已经指日可待。

      据大众网消息,2013年1月19日,在财经中国2012年会北京现场,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接受访谈时说,中国的任何改革都是渐进的,计划生育二胎制政策在一些时机上或者技术推进细节上可能还需要时间,但具体推出时间已经指日可待。

      他同时表示,从过去来看,我们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生育率下降比较快,随后出现了人口年龄结构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趋势变化,其实还是有助于过去三十多年高速经济增长,所以,我们把它叫做人口红利。

      蔡昉进一步说,我们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三十多年了。当时我们实行这个政策的时候预计大概三十年以后,我们的情况就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人口压力不会有那么大了,那个时候可以实行不同的政策了。正好三十多年已经过去,现在看我们的生育水平已经大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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